国际在线江苏报道:2018年以来,南通如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强化工作举措,提升法律扶贫工作质效,严防致贫、深贫和返贫,为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打造“维权伞”防致贫。如皋市司法局依托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全覆盖,在全市347个村(社区)打造法律援助“维权伞”,方便广大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防止非贫困人口因案件、事件导致成为贫困人口。如皋市司法局根据《南通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办法》,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到最低工资标准线执行,将研发“企业劳动用工全生命周期”等8个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新产品植入,为园区企业职工提供24小时法律援助服务,第一时间解决依法维权问题。三年来,如皋市司法局接受法律咨询和心里疏导咨询3380余人次,受理各类援助案件1120件,办结1073件,受益2441人,挽回经济损失1910万元。
二是撑起“保护伞”防深贫。如皋市司法局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困难群众撑起“防护伞”,防止困难群众进入深度贫困。如皋市司法局定期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下层村(社区)一线为困难群众开展“法治体检”,全面排查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合同文书、婚姻家庭以及租赁、用工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上门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利用法治专题讲座,积极为贫困村培养一支看得懂法律、讲得出道理、用得来政策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三年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进村开展工作1.2万余次,开展法治宣传1476场次,解答群众咨询3.8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建议3600余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2968件,提供法律援助321人次。
三是形成“防护伞”防返贫。如皋市司法局依托普法志愿者形成“保护伞”,防止已脱贫人员再次返回贫困。如皋市司法局结合“走帮扶”,组织司法行政干部、村(社区)法律顾问走村入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已脱贫群众的法律意识;组建一支由网格长、村民小组长、楼长、民政联络员等担任的信息员队伍,做好辖区脱贫家庭走访、排查、研判、预警工作,全面收集掌握各种返贫苗头性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三年来,全市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20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55万余人,发放宣传材料22万份,覆盖近60万名群众。(文 卢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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