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日前,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法宣办、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2020年“法治宣传月”活动,同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良好氛围,为推动苏州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筑牢法治基础。
2020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31日,其中,12月4日为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为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20年“法治宣传月”活动进一步突出引领性、针对性和体验性。苏州通过将宪法法治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体育、旅行等结合,开展浸润式的法治文化体验活动。同时,苏州利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法治文化特色小镇等法治文化阵地,举办法治骑行、徒步、城市定向赛、法治文化体验行、宪法法治主题非遗作品制作等活动,直观生动地开展宪法法律教育。(文 虞天一)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