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期,淮安市金湖县司法局立足“精、新、实”三字诀,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强化人民调解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培训内容力求“精”。金湖县司法局针对农村、城市、企事业单位等领域矛盾纠纷特点,结合不同类型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培训需求,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由一般传统纠纷的法律适用向侵权赔偿、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土地流转、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专业性、行业性的法律适用以及调解技能技巧、文书制作、案件录入等内容扩充。
二是培训形式力求“新”。金湖县司法局丰富授课讲师类型,由指导管理干部扩大到法官、检察官、优秀模范调解员、专业律师、法学教授等人员,补强知识弱项;由传统的集中培训、理论培训向外出观摩学习、现场模拟调解、旁听法院庭审、面对面探讨交流等形式上转变,切实提高调解人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预警、化解、管控、应急能力以及群众工作实践能力。
三是培训效果力求“实”。金湖县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队伍激励考核机制,围绕知识掌握程度、平台操作情况、调解实际表现、当事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文 刘国旗 姚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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