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自贸区苏州片区管委会出台了《关于支持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涵盖落户、办公用房和人才保障、规模化发展、国际化发展、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化发展五类18条支持措施。在自贸区苏州片区成立一周年之计,《意见》以“择优引进+本地扶持”为目标,致力于打造法律服务业聚集高地,为自贸区苏州片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当前,苏州自贸片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等一系列叠加机遇和使命,对苏州工业园区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推动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更好地服务园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为打造金融配套服务高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适用对象为注册在园区司法局或者苏州市司法局,且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园区的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意见》聚焦法律服务机构发展诉求,结合苏州工业园区法律服务业发展实际,提供五类18条支持措施。
《意见》明确法律服务机构落户、办公用房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对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注册或者设立的国际知名、全国优秀法律服务机构总部,经认定给予补助、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园区法律服务机构中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等,按照园区人才政策享受创业扶持、人才住房、人才补贴、企业引才、人才培训和培养、外国人才引进和人才服务等支持。
《意见》明确支持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化、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对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法律服务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发起设立境外法律服务中心、涉外法律服务点或提供重要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经专家评议确认后,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积极搭建平台和创造交流途径,支持法律服务机构服务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和纳米产业等园区先导企业;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案件被国家级和省级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经专家评议确认后,给予每个案例最高10万元的奖励,每年度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下一步,自贸区苏州片区将以《意见》为起点,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制定详细考核标准,推进奖励结果有效落实。同时,自贸区苏州片区将根据《意见》及实施细则的试行成效,不断完善创新政策体系,通过推动业扩容增量、鼓励拓展涉外业务、规划未来发展路径、树立良好口碑形象,吸引境内外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与优秀人才集聚,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促进自贸区苏州片区高质量发展。(文 朱远明 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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