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9月4日,由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康达律师事务所主办,康达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承办的“一典千钧 以先启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研宣会在南京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研宣会现场
著名民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崔建远研究民法四十余年,研究包括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不当得利法、无因管理法和侵权责任法。这次研宣会,崔建远为南京市机关单位、行业协会、企业高校代表及康达律师事务所全国合伙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写思路与实务应用。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拥有“法典”之名的法律。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撰专家组成员,崔建远回忆起1989年初次参与中国民法教材编写时,老师以“礼尚往来”的俗语告诫年轻的他,社会环境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组合性而非单一的,尽管法律条文注重理性明晰的表述,但一部好的法律必然是应复杂的社会关系的需要而来,化繁为简,再回馈到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去。
著名民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宣讲现场
研宣会中,崔建远围绕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动产与不动产的复合情形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居住权的历史发展等,深入浅出地展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过程中所关注的现实问题、顺应的改革思路和预计的社会效果。(文/图 蒋树 顾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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