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级试点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入市
8月10日下午,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江苏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首宗地块交地发证仪式。现场为企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标志着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
据悉,该地块面积18.88亩,位于沛县鹿湾社区东李庄,出让40年,竞拍企业以总价944万元获得,用于机动车检测项目。该宗集体土地入市所获收益,县与镇仅提取收益调节金,其余全部归农村集体所有。
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全面入市。沛县作为试点县区之一,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起草制定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袁晓军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农村集体财产权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华日报 作者 岳旭 张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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