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 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宣传骨干的能力素质,近年来,常州溧阳市司法局通过创新工作举措,扩大选拔范围,强化服务管理,培育选树先进等方式,多策助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促进队伍培育向纵深推进,有力提升了乡村治理能力。
一是在抓好选任工作上下实功。溧阳市司法局按照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法治带头人队伍为目标,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对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基本条件,规范选拔程序,重点在村“两委”干部、骨干人民调解员中培育人选,经个人申请或村“两委”推荐,由镇(街道)审核公示,并由司法局点对点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指导、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是在规范普法机制上出实招。溧阳市司法局确定“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编印浅显易懂的适合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对象学习的教材,做到培训对象人手一册;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贯彻,通过“法治溧阳”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在溧阳,我倡议——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万名市民接力活动;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整合资源,在村委会(社区)、村远程教育、村级农民普法学校等,通过建立农村法治夜校、远程普法课堂、农村法治讲堂、普法微信等形式,提升参训人员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水平。
三是在强化联动协作上见实效。溧阳市司法局借力“百姓议事堂”,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加强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的联系,在日常走访或工作摸排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与人民调解员对接。溧阳市司法局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由村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村民小组、户,担任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和法律援助“引导员”,把全面与重点、集中与经常排查调处结合起来,依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民组、网格点。(文 朱远明 仲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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