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淳率先发布新媒体管理办法 区内新媒体开通15日内需报备
近日,南京高淳区在全市率先发布新媒体管理办法,将新媒体管理范围从原来的政务新媒体扩大到社会所有新媒体,并完善备案登记流程,实现网络信息有源可溯。区网络文化协会同日揭牌。
《高淳区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包括全区新媒体备案登记、信息发布、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约谈制度等部分,并明确了此《办法》所指新媒体包括区内所有互联网站、论坛、贴吧、微信公众号、微博认证账号、视频点播空间、在线直播等视频播放平台等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
《办法》要求区内所有新媒体自开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需到区委网信办报备,账号名、管理队伍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也需在15个工作日内登记。信息发布方面,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新媒体的第一责任人,对新媒体发布内容承担主要责任,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尤其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有可能造成影响的信息,要严格按照“管理员收集、整合—管理机构负责人审阅—第一责任人批准”的流程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此外,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有偿信息发布活动,不得利用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和审核等工作便利从事广告、发行、赞助、中介等经营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形,区委网信办将约谈其第一责任人、编辑,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
高淳区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加强新媒体管理,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该区将以网络文化协会为载体,青松螃蟹、高淳陶瓷、桠溪慢城网络文化小屋为主要阵地,对区内新媒体的互联网信息传播活动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互联网传播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新媒体所传播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管,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