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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集中裁审力量推动和谐劳动关系

新华日报2018-12-07 18:01:05

  原标题:苏州集中裁审力量推动和谐劳动关系

  从苏州市数万件裁审案件中层层筛选,经过前后三个月的反复研讨、会商,并征求专家学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后, 12月3日,苏州市人社局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这也是苏州首次发布“裁审衔接”劳动人事争议案例,劳动仲裁部门与司法部门“统一发声”,聚焦年度易发、多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集中裁审力量开展以案说法。

  由于我国施行“仲裁前置、一裁两审”的制度,即发生劳动纠纷,劳动争议当事人首先要向人社部门下属的劳动仲裁机构提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满的,才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仲裁与司法判决分属于行政、司法两大体系,二者的沟通协调就显得尤为必要。2017年,人社部与最高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就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苏州市人社局和市中院等八部门也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年来,苏州各级劳动仲裁机构与苏州两级法院相关审判业务部门以上述两个《意见》的出台为契机,不断加强裁审衔接,经常性召开裁审衔接的工作会议,并构建了联合培训、案件互评、难题共商、人员交流、信息互通等多项工作机制。”苏州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强晨介绍,通过“裁审联动”,苏州人社与苏州中院做到沟通协调“零距离”、统裁判标准“零差别”、协同办案“零缝隙”,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高效处置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往会出现劳动仲裁与司法判决结果不一致的情况,这不仅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法律法条存疑,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也让律师在具体工作中,特别在普法过程中不知如何拿捏。”江苏钟山明镜(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张杰说,裁审衔接机制的建设,将有利于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推动劳动人事关系和谐。

  据了解,2018年1月-11月,苏州各级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接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0445件。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处理21277件,同比增长6%;各类调解组织立案处理17854 件,同比增长19.58%。目前,仲裁已当期结案19715件,按期结案率为100%,裁终局率为36.19%;调解已当期结案17854件,结案率为100%。通过调解仲裁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9.6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据市中院统计,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新收一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6049件,审结5961件,换而言之,当事人服裁率高达72%,这得益于全市仲裁机构与两级法院长期不懈致力于加强裁审衔接、统一裁判尺度的合作和努力。” 苏州市中院民四庭副庭长蔡燕芳说。 (新华日报 作者 盛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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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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