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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开庭审理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8-11-20 16:45:04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11月19日上午,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倪某某、周某某等10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2016年4月下旬,天顺公司与浙江省某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签订《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协议》,约定由天顺公司将生活垃圾运至正规焚烧厂处置。2016年8月15日,被告人倪某某、周某某等人通过股权转让成为天顺公司的股东,并实际控制、管理公司。后被告人倪某某、周某某伙同天顺公司的其他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已有装运垃圾的船只延误外地无法处置、明知被告人张某、洪某某(另案处理)等人无生活垃圾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合法处置成本的价格将生活垃圾交由张某、洪某某等个人处置,明知存在部分垃圾未进电厂焚烧,对垃圾处置方式及结果不监管,导致运出的26船共计20000余吨生活垃圾被直接抛入长江南通段、太仓段,22000余吨生活垃圾被运至浙江、安徽等地非法填埋,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张某、成某、杨某某、段某忠、段某亮、郭某、蔡某不同程度的参与实施垃圾抛江行为。

  检察机关还指控了夏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事实。

  经鉴定,天顺公司非法处置的生活垃圾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固体废物。经初步测算,本案涉及抛入长江、非法填埋垃圾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合计逾千万元。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案件庭审将持续两天。(供稿 常熟法院 编辑 朱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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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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