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全面清理“大棚房”遏制农地非农化 守住耕地红线 确保农地姓“农”
新华日报记者9月25日从江苏省农委、省国土厅联合召开的全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会上获悉,我省将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其中,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
重点清理整治三类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严重冲击了耕地红线。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按照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决定从9月至12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吴震强介绍,江苏省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三类问题: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省政府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农委、国土厅等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近期,省农委、省国土厅将联合组成6个督查指导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机制、排查进展等开展督导。
省农委主任杨时云表示,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确保农地农用底线是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基础。“大棚房”问题不仅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且直接触碰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底线。“江苏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和农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农业生产,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
防范“资本下乡”侵占耕地
在江苏省,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提升农业产业富民带动力。但也存在少数单位和个人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钻制度漏洞,打“擦边球”,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现象。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一方面,要坚决解决红线被占、农地非农化问题,真正做到农地农用;另一方面,通过加快落实和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和设施农业等用地政策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标准等,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助力,促进乡村产业兴旺。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三农”,是拓宽乡村振兴投入渠道的有效举措,应当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科学引导。但一些项目往往打着农业新概念的旗号,圈占优质耕地而不发展农业生产,没有与流出土地的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未与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侵占耕地的项目,有助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防范“资本下乡”以各种形式侵占耕地,确保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多方共赢。
“只要以前是耕地,现在未经批准,搞非农建设,就是违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就要坚决清理整治到位。”杨时云介绍。
12月20日前消除违法状态
根据方案,各地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将设施农用地改为非农建设用、依托农业生产违法违规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将建设用地按照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等改变土地性质、改变土地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严执法、零容忍”要求,迅速组织整改,坚决退房还地,在12月20日前彻底消除违法状态。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严厉打击农地非农化问题的同时,江苏省还将对农地农用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加以引导规范,既督促农民将自建自用的超标准大棚看护房按照标准整改到位,更合理疏通农业生产必要的附属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的渠道,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和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如一些地方探索的家庭农场集群综合服务中心,通过集中建设仓储烘干、农机库房、分拣包装等公用设施,达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农业设施高效使用的双赢。
对于复垦耕地,农业部门将指导农民种植绿色高质新品种,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业经营效益,避免耕地荒芜。杨时云表示,从长期来看,关键是要建立起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大棚房”问题发生。(新华日报 记者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