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意见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 为“老漂族”提供医保出行等便利
1月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老漂族”数量日益增加。对于这个群体,《意见》提出,老年人到子女所在城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有关部门应当在户口迁移、医保结算、公共交通、进入公园等方面给予便利。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对于长期驻外及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异地就医的老年人就医时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结算清单。
在医养结合方面,《意见》提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倡导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社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1—2所安宁疗护中心或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全省老年护理院达到200所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比例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