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ChinaNews阅读

非试点地区首例公益诉讼案开庭

新华日报2017-09-29 11:37:34

  原标题:非试点地区首例公益诉讼案开庭 砍伐生态林被检方索赔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9月28日公布,连云港一村民涉嫌无证砍伐生态公益林,被连云区检察院诉至法院。这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后,江苏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起诉的首例公益诉讼案。

  2016年9月17日,连云港赣榆区仙河村朱稽河南岸林地里,赣榆区林业局执法大队当场查获一起无证砍伐林木案。砍树人于某某3天前在同一地点砍树已经被执法大队制止过,这次是再次作案,他两次共采伐杨树242 株,折合立木蓄积46.5808 立方米。今年6月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将案件移送连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承办人、该院副检察长杜丽君介绍,嫌疑人砍伐的林种属于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他的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还破坏了林业资源,损害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我省自2015年起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了南京等7市作为试点地区,其中并不包括连云港。今年7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连云区检察院决定启动提起公益诉讼程序。除了追究刑事责任,该院提出判令于某某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万余元或栽植2000株3年以上黑松苗并保证成活的诉讼请求。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