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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将试点合作制公证机构

新华日报2017-09-04 09:12:32

  原标题:我省将试点合作制公证机构 探索建立企业、农村(社区)“公证顾问”制度

  《新华日报》记者从9月1日召开的江苏省公证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省公证工作会议上获悉,江苏省将全面深化公证改革,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有序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进一步激发公证事业发展活力。

  目前江苏省公证机构改制任务已基本完成。《新华日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推进公证改革,并已明确了8项改革任务。同时,司法行政机关将指导公证机构建立符合事业体制要求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质量监管等制度,使公证机构真正成为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帮助公证机构完善自律运行机制,真正实现依法依规自主管理;探索建立和完善公证机构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合作制公证机构是创新公证组织形式的有益探索。年底前,江苏省司法厅将明确几家公证机构进行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试点中,将坚守公证公益属性,实行不定期的公益性评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让片面追求盈利、偏离公益目标的公证机构在试点中出现,防止法定证明权成为牟利工具。严厉打击执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随意降低收费标准和减化服务程序、违规招揽业务、违规设立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新华日报》记者获悉,江苏省公证机构将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实行在线办证申请、受理、审核、缴费,推行手机办证、掌上公证等移动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公证服务。打造知识产权电子证据保管平台,为知识产权主体和权利人提供“电子证据保管箱”等新型公证服务。加快建设集执业和管理为一体的公证办证平台,建成全省公证数据中心,以精准服务带动公证业务拓展。探索建立企业、农村(社区)“公证顾问”制度,打通公证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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