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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下乡创业大学生可获全额学费补助

扬子晚报2017-07-11 11:10:42

  为了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南京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这份意见提出,要重点推进《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的实施,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依托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金陵惠农贷”贷款条件的,以法人名义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下乡创业大学生可全额补助学费

  对于大学生而言,返乡下乡创业还将享受学费补助。南京市政府要求,实施引进青年大学生新型职业农民学费补助政策,返乡下乡从事农业创业或就业连续满三年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五年的青年大学生,对在校期间(大专、本科或研究生)任一学习阶段学费进行全额补助。

  土地政策支持返乡下乡发展农家乐

  乡村旅游的农家乐火爆之后,特色民宿正成为新亮点。南京市政府这次针对乡村旅游开发,在土地政策上开了方便之门。

  这份意见提出,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在下达年度用地计划时,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返乡下乡人员建设农业配套辅助设施。

  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返乡下乡人员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健康养老、乡村旅游、生产性服务业、“互联网+”等新型业态,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期满后需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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