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联合经贸发展局对辖区内王长茂炼铅厂实施关闭。
土法炼铅属于落后生产能力项目,应予淘汰。根据淮环委[2007]7号文件要求,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的建设项目,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且治理无望的建设项目依法关闭。
关闭现场,企业负责人开始不理解不配合,经过执法人员劝说引导,讲解政策规定,最终配合执法人员拆除生产设备,并当场表示请执法人员放心,绝不会私下再生产。杨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