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由江苏省委人才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苏荟英才,共创未来”——2026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在南京圆满落下帷幕。
作为本次大赛的特别支持单位,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在这场全省规格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全球性人才盛会上,以其独特的“金融+实业”协同优势与全周期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成为本届大赛备受瞩目的金融力量。在这场汇集3062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覆盖七大前沿赛道的巅峰对决中,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不仅为赛事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持,更向全球英才展示了江苏金融赋能科创的“中信方案”。
活动现场
发挥“中信合力”,构建一站式服务桥梁
本届大赛于5月启动,在江苏省委人才办、江苏省人社厅的主导下,构建起“13个省内赛区+5个海外赛区”的立体化办赛格局。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刘月珍在颁奖仪式致辞中表示:“江苏人才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创新创业市场空间广阔。南京分行将以本次大赛为全新起点,让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江苏创新创业沃土。”
中信集团伴随改革开放而生,与江苏渊源深厚,创始人荣毅仁先生即为江苏无锡人。经过47年发展,中信集团已成为一家金融与实业并举的国有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业务涵盖综合金融、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新型城镇化五大板块。综合金融板块汇聚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信托、中信金融资产、中信保诚保险、中信期货、华夏基金等全牌照金融机构。在最新发布的2026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中信集团连续18年上榜,位列第59名,较2024年提升3位。
依托中信集团“金融全牌照、实业广覆盖”的独特优势,中信银行联动“中信股权投资联盟”超20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总管理规模达4000亿元),构建起“股贷债保”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科创企业打造覆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到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中信银行南京分行联动“中信股权投资联盟”,已累计服务科技企业与创新人才超万户。
发言现场
聚焦“人才创新”,以特色产品破解融资难题
针对科创企业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特点,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在本届大赛上重点展示了其领先的科创金融产品矩阵。其中,该行在业内首创的投贷联动“积分卡”审批模式,突破了传统银行授信对财务指标的依赖,将企业研发能力、技术领先性、核心团队背景等“软实力”转化为融资授信的“硬依据”。
此外,该行推出的“火炬贷”、“科创e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科创个人信用贷”以及“创新人才信用卡”等系列产品,精准对接了从项目孵化到产业化落地的多元资金需求。在服务案例中,该行曾为某晶圆制造企业组建60亿元银团贷款,并协同中信集团资源提供“债权+股权”立体化支持,助力企业攻克技术难关;也曾为“专精特新”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运用“长三角积分卡”快速授信2000万元,并助力其登陆新三板创新层。
深耕江苏沃土,做人才创新创业的“最佳合伙人”
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扎根江苏三十五年,始终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2023年,该行率先成立科创金融中心,形成科创金融“六专”经营服务体系,并设立3家专营机构及26家科创金融先锋军支行。在人才服务领域,该行与江苏省人社厅开展深度协同合作,在人才项目金融支持、社保卡服务等领域夯实基础,为全省人才事业发展筑牢业务底座。
刘月珍在颁奖仪式上向全球英才发出诚挚邀约:“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江苏统筹推进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的关键之年。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将持续深化银政协同联动,充分发挥集团综合资源优势,陪伴广大科创人才潜心创业、逐梦前行,助推更多优质科创项目在江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江苏高质量发展贡献中信金融力量。”
随着14个一等奖、21个二等奖及35个三等奖项目的揭晓,2026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圆满收官。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以金融赋能科创、服务人才的承诺,正伴随着这些落地江苏的优质项目,开启新的征程。(文/图 许小溯)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