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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6月1日正式施行
2026-06-01 16:03: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6月1日,《江苏省保障和促进宜兴陶瓷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宜兴陶瓷这一千年传统产业迈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全新阶段。这是江苏省首次以省级立法保障县域特色产业,也是国内首部专门促进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为宜兴陶瓷文化传承、产业升级、品牌保护筑牢长效制度根基。

  宜兴制陶历史绵延七千年,孕育出独有的“宜兴窑系”,拥有10项陶瓷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重要陶瓷产区。目前,当地有陶瓷生产企业1100余家,规上企业超120家,全产业年销售额突破300亿元,先进陶瓷已切入新能源、半导体等高端领域。但产业发展长期面临多重难题:紫砂矿产资源不可再生,私挖滥采屡禁不止;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后继乏人;假冒伪劣冲击市场品牌;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融合不足,高端化转型缓慢。这些深层次问题依靠短期政策难以根治,亟需以立法确立刚性约束与稳定预期。

  《条例》立法工作于2023年10月启动,历经充分调研与科学论证。宜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开展67场座谈调研,走遍窑厂作坊与企业匠人,收集600余条一线意见;赴景德镇、佛山等地学习借鉴,形成106期工作简报与近7万字研究报告,为立法提供扎实支撑。2026年1月,《条例》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构建起“保护—创新—保障”三位一体的发展体系。

  此次立法首创“一县一业”省级立法模式,精准对接宜兴陶瓷资源禀赋与产业痛点,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职责,赋予宜兴灵活发展空间,以上下联动激活文化与产业双重动能,为全国县域特色产业法治化转型提供示范。《条例》兼顾保护与发展,对文化传承、资源保护、科技创新、产业布局等作出系统规范。

  文化保护传承方面,《条例》建立保护名录制度,推动陶瓷文化数字化保护与展示;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更高等级名录;将每年10月定为“宜兴陶瓷宣传月”,鼓励建设陶瓷文化体验综合体,推动文旅融合与文创产业发展,让千年陶文化活在当代。

  创新发展层面,《条例》紧扣新质生产力,明确重点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先进陶瓷,培育产业集群;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培育领军企业;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为推动法规落地,宜兴已先行先试。启动丁蜀镇蜀山片区改造,整合东坡书院、蜀山古南街等文化节点,打造陶都风貌核心区;开展2026先进陶瓷全产业链协同行动,促进技术创新与供需对接;成立宜兴紫砂法治保护联盟,设立陶瓷文化资源与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络点,以法治力量守护产业根基。

  下一步,宜兴将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细化配套政策、压实工作责任,在资源保护、技艺传承、产业升级、文化活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法治护航千年陶都永续发展,让宜兴陶瓷在守正创新中焕发新生,实现文脉绵长与产业兴盛双向奔赴。(文 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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