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常州金坛:“执法拼团”优服务 综合监管护寒假
2026-02-11 13:50:1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寒假刚开始,正是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的关键期。往年节前各部门分头检查,教学过程中总要反复接待,这次‘执法拼团’综合查一次,进一次门、查所有事,还一次性开出问题清单,清晰又省心,让我们能安心搞教学。”常州市金坛区朗迪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坤由衷称赞。

  2月9日,由金坛区司法局统筹、区教育局牵头的联合执法队伍,赴吾悦商业广场及步行街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扫街式”专项检查。此次执法行动依托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与托管机构寒假专项整治工作,联动各镇(街道)、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技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等10家单位,围绕校外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经营活动、培训服务,以及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培训机构收费规范、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履行等12项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核查。

  “你们机构消防安全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未接线,二是过道内堆放桌椅,务必尽快整改,我们后续将开展复查。”检查现场,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卞明程向星橙艺术培训中心负责人现场反馈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金坛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朱珏燕表示,推行“综合查一次”是金坛区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核心在于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联合行政检查,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从根源上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既为市场主体和基层减负,又切实提升监管与服务效能。

  2026年,金坛区司法局创新将该模式运用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中,以《常州市金坛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为蓝本,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实施为契机,通过“制定场景清单、联合编组、亮证扫码入企、意见反馈、复查销号”的闭环模式,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链条、全维度监管,为广大学生寒假校外学习安全筑牢防护屏障。

  此前,校外培训机构常面临多部门分头检查的情况,不仅增加了机构运营迎检负担,也易因监管碎片化出现监管盲区。此次金坛区以“综合查一次”改革为抓手,由区司法局统筹、教育局牵头,联合文旅、民政、人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打破部门壁垒、整合监管事项,制定统一的检查清单和标准化工作流程。检查过程中,各部门严格依据法定职责,聚焦培训机构资质条件、培训服务行为、文化艺术类培训合规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营规范等核心事项开展联合核查,既有效减轻了机构迎检压力,又大幅提升了监管的精准度和覆盖面,实现“一次检查、全域覆盖、多方协同”。

  寒假是校外培训和托管服务的高峰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尤为关键。金坛区将“综合查一次”与寒假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深度融合,紧扣“九小场所”安全工作要求,对全区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艺术、体育、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各联合检查组严格对照检查清单,逐机构、逐事项开展细致核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压实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合查一次”并非单次集中行动,而是构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实践。通过此次改革,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厘清了监管职责、完善了协同联动机制、规范了执法检查流程,为后续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金坛区将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不断优化检查流程、丰富智慧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推动校外培训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从“分散监管”向“协同共治”转变,全力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市场环境,切实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文 朱珏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