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一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协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持续优化“检护青绿”环资检察品牌。
发布会现场 供图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据发布,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12件3708人。在持续打击下,污染环境犯罪呈现出下降趋势,2024年受理移送批准逮捕和起诉案件数比2023年下降21.1%。同时,严格把握破坏资源类案件起诉标准,对情节轻微,主动修复环境的案件作轻缓化处理。
2024年,省检察院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指引》,推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2025年,联合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满意度。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64件,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406件,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1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6件。如南通市检察机关针对吴某某等人倾倒8000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履职,签署全省首例城管系统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并修复土地2000平方米。
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书华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互补优势,紧密配合、共同发力,推进形成检察履职合力;对刑事案件坚持“三个必查”,每案必查有无环境资源损害后果、有无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有无移送线索必要;对公益诉讼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刑检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同研判会商、联合调查取证,实现办案资源共享、监督措施联动,确保刑事案件审查、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同步开展、协同推进。
省检察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连续五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废水偷排”专项行动,联合省高法、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省委部署的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省检察院指导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与上海、浙江、山东、安徽等地检察机关会签10余项跨区域协作机制,近期,针对长三角跨省(市)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日趋增多的情况,我们进行深入调研,牵头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打击和治理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的协作意见》,本月将在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签署。
江苏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美丽江苏建设,推进长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2024年11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代表中国检察机关参加联合国气候大会,交流江苏生态保护检察经验。(文 朱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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