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核心,加强部门协同,构建“1+N+社会”,即“主责明确、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预防工作体系,形成全链条、多维度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格局。
聚焦社区矫正主责,强化精准矫治。海陵区司法局加强判决前委托社会危险性评估调查工作,对公安、检察、法院等委托调查未成年人的社会风险情况案件进行精准评估,要求相关司法所走访家庭成员、社区干部、公安派出所民警,全面了解其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心理状况和前科劣迹情况,向委托机关及时反馈其心理、家庭、社交等隐患,督促其父母承担家庭监督人责任,杜绝入矫后滋生心理问题。
深化局内科室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在法治宣传方面,海陵区司法局依托学校这一未成年人活动的主要场域,推进校园普法,针对小学至高中不同阶段,开展防霸凌、网络安全等专题讲座,让未成年人能够对犯罪行为以及危害后果有全面而深刻的了解,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而约束自身行为,避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矛盾调解方面,介入家庭亲子矛盾,修复家庭关系,疏导未成年人心理,助力未成年人重返校园,防止因被不良人员诱导导致行为失偏;在法律援助方面,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在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中同步制定帮教计划。
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多元格局。家庭层面强化监护责任,海陵区司法局加强家庭监护,对出现不良行为倾向的未成年人加强约束,试点“家长法治课堂”,邀请专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组织亲子普法实践活动;学校层面加强“校社”衔接,与学校共建“矫治档案”,保护复学对象隐私,严格落实未成年人隐私记录的封存工作,使其在学校不受歧视;社会层面壮大志愿队伍,持续招募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志愿者组建法治志愿者团队,配合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等活动。(文 姚年康)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