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南通发展数字文化(微短剧)产业推介会在北京举办 10个项目成功落户南通开发区
2025-03-24 11:18:5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3月21日,“同帧时代 共映未来”南通发展数字文化(微短剧)产业推介会在北京举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祝燕南,南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冬梅出席推介会并致辞,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保德林做专题推介,红果、爱奇艺、芒果TV、华策等近200家网络视听行业上下游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活动。

南通发展数字文化(微短剧)产业推介会在北京举办 10个项目成功落户南通开发区_fororder_图片 1

活动现场

  祝燕南指出,南通市委、市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很好的战略眼光和思维格局,始终注重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积极布局数字文化产业,出台专项政策、构建产业生态,把中央战略部署落到了实处,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经验。他希望南通数字文化(视频)产业园能够在各方支持下,加快园区建设和产业链打造,以先进技术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为特色,为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做出贡献。

  陈冬梅在致辞时表示,当前南通正站在续写沿海开放城市发展新篇章、昂首阔步奔向“下一个万亿”的新起点,奋力推进高水平开放发展,加快打造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更加需要充分发挥文化撬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作用,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她希望和与会人员一起在南通尽享发展良机、尽享周到服务、尽享舒适生活,共同在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绽放新的光彩。

  保德林从路径精准的发展规划、功能完善的产业基础、支撑有力的独特优势、宜居宜业的优越环境等方面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南通数字文化(视频)产业园进行了推介,并发出盛情邀约,诚挚希望专家学者、业界精英关注南通,关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关注南通数字文化产业,为产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也欢迎更多朋友来南通考察投资,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提供最便捷的企业服务、全方位的要素配套,努力让企业投资安心、发展顺心。

南通发展数字文化(微短剧)产业推介会在北京举办 10个项目成功落户南通开发区_fororder_图片 2

集中签约

  华策微短剧基地、九州微短剧基地、凌云光AIGC虚拟摄影棚等10个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签约落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以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足数字文化产业新风口,以“微短剧”为突破口,在南通市委宣传部指导下,高标准规划建设南通数字文化(视频)产业园,围绕“三年创省级专业园区、五年建国家级基地”目标,专项出台数字视频产业政策,依托国企建设各类办公载体超十万方,建有不同艺术风格室内外实景摄影场景超百个,成立南通红盛文化数科产业基金构建专业投融中心,与高校、企业共建AI音视频实验室,推动落地微短剧内容初审服务中心加速审片进程,成立微短剧协拍中心提供实景外景、虚拟场景、设施道具等专业服务和审片、剪辑、配音、特效等一站式服务,引入芒果TV、凤凰卫视、罗化芯等头部企业带动视频内容、音视频技术研发、视频版权交易等产业链上下游服务企业近40家,集群效应初步形成。

  下阶段,园区将持续聚焦微短剧与长短视频制作、微短剧创作与视频人才培养、人工智能与数字大模型技术应用、视频版权交易及衍生产业、视频内容审核以及视频电商直播、电竞直播等与实体经济协同创新等六大产业方向,引进与培育具有核心优势的视频文创企业,着力打造数字视频产业生态集聚区,奋力建设长三角最具影响力、竞争力的数字文化(视频)产业集聚区。(文/图 缪玲 施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