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在南京召开
2024-09-30 15:46:5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9月29日,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胡广杰到会亲切看望全体会员,对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受中国侨联、中国侨商联合会委托,中国侨联经济科技部副部长、一级巡视员祁德贵到会讲话,中国侨商联合会副秘书长董磊石出席大会。江苏省侨联党组书记、主席刘标发表讲话,刘标和江苏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侨办主任徐开信分别为省侨商总会第五届会长潘龙泉、第五届监事长陈禹授牌。省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兼秘书长张霓主持有关会议。

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在南京召开

授牌仪式

  祁德贵代表中国侨联发表讲话,向省侨商总会第五次会员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充分肯定省侨商总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对省侨商总会未来发展提出希望:希望广大侨商坚定发展信心,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找准契合点,加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快车道,在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侨界作为;希望江苏省侨商总会持续完善自身建设,主动加强与中国侨商联合会等国内外社团的联系,强化团结引领,维护侨商合法权益,为侨商侨企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希望江苏省各级侨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工作重点,支持侨商会更好发展。

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在南京召开

大会现场

  刘标在讲话中,就省侨商总会坚持政治建会、发展兴会、服务立会,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侨商力量提出要求:坚持党建带侨建,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坚决落实党对侨商组织的全面领导,团结引领商会会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围绕大局作贡献,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围绕提振发展信心改善社会预期、发展新质生产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找准结合点、发力点,在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中贡献积极力量;深化改革强内功,突出侨商侨企主体地位,优化为侨商侨企服务内容和方式,整合社会资源为侨商侨企全面赋能,努力把省侨商总会建设成为全国一流乃至在海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侨界商会组织。

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在南京召开

大会现场

  大会审议通过了潘龙泉代表省侨商总会第四届理事会所作题为《坚定信心 赓续奋斗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侨商新贡献》的工作报告、钱福卿代表省侨商总会第四届监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和有关内部制度,选举产生省侨商总会第五届理事会、监事会。

  在随后的省侨商总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泉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潘龙泉为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丁龙清等31人为副会长,马云鹏为秘书长兼法定代表人。省侨商总会第五届理事会在原有13名永久名誉会长的基础上,增聘古润金、周海江、施恭旗为永远荣誉会长;聘任王学利等31人为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五届荣誉会长。潘龙泉在当选后发表了就职讲话,表示将不负重托、履职尽责,弘扬侨商精神,坚守服务之本,架好合作之桥,建好侨商之家。在省侨商总会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陈禹为江苏省侨商总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省侨商总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侨商,在深化改革、规范运作、发展会员、优化服务方面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各项工作在全国侨商组织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始终走在前列,获评江苏省“5A”级社会组织和优秀社会组织荣誉称号;党支部成功创建2020年度省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队党支部。今后五年,省侨商总会工作将紧扣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围绕江苏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目标,以“三个行动”建设为动力,加快实现侨商组织“三个一流”建设。(文/图 厉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