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无锡滨湖举办“微芒成炬 法伴成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暨“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启动仪式
2024-08-27 11:04:5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近日,“微芒成炬 法伴成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启动仪式在无锡市滨湖区召开,“成长·律护苗”计划、“成长·益路行”首批党建公益品牌等依次发布,“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正式开启。滨湖区副区长倪俊仿莅临现场并致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骏,市律师协会会长宋毅,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各区级机关分管负责人,各镇(街道)司法所长,区属各律所党支部负责人及青少年代表等参加活动。

  倪俊仿在致辞中强调,公共法律服务既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区要以党建共建为桥梁,优化青少年法律服务供给,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专业法律服务引进青少年保护、社区治理环节,围绕群众法治需求,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无锡滨湖举办“微芒成炬 法伴成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暨“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启动仪式_fororder_5

滨湖区副区长倪俊仿致辞

  活动现场,“夏日河边的悲剧——青少年溺水事故警示”“开学法治第一课——网络诈骗案件警示”“以暴制暴、两败俱伤——校园欺凌案件警示”3段法治情景短剧依次演绎,形象生动地展现了青少年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隐患和法律问题,同时,通过专业律师的点评讲解,提高了青少年的自我保护和防护能力,切实增强了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加强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筑牢青少年成长法治之基打下了坚实基础。

无锡滨湖举办“微芒成炬 法伴成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暨“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启动仪式_fororder_6

法治情景短剧表演

  在“成长·律护苗”计划发布环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骏为滨湖分会推选的7位律所党支部负责人颁发“滨心护苗大使”证书,7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将分别与7位矫正对象困难家庭子女进行结对,以明责任、强行动、促落实为主线,针对关爱对象身心特点开展精准帮扶,发挥律师专长开展法治教育,通过赠送助学金、生活用品等形式,为矫正对象困难子女送去关爱和温暖,同时引入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力量,让矫正对象家庭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

无锡滨湖举办“微芒成炬 法伴成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暨“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启动仪式_fororder_7

“滨心护苗大使”证书颁发

  在“成长·益路行”首批党建公益品牌发布环节,盈科“微芒党员服务队”、联盛“盛律党心,法治邻里”“汉盛·律先锋”、迅安“‘未’爱守护”4个律所公益品牌分别与水秀社区党委、西园社区党委、荣巷综合执法局党支部、稻香实验小学党支部共建签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走进社区、走进学校。

  活动现场,市律师协会会长宋毅、区司法局局长姚秋娟为10位青少年代表送上法治图书,融合阅读与法律科普,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拓宽他们的视野,激发他们对法律知识的热爱,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氛围,共建书香滨湖。

无锡滨湖举办“微芒成炬 法伴成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暨“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启动仪式_fororder_8

法治图书赠送

  仪式最后,与会领导一同浇灌下代表各方法治力量的清水,随着大屏幕上树苗缓缓升起,“微芒成炬 法伴成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暨“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正式启动。

无锡滨湖举办“微芒成炬 法伴成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暨“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启动仪式_fororder_9

启动仪式现场

  “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是滨湖区全面推行“红邻善治·绣美湖湾”全区“把支部建进小区”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司法实践。实施“法律服务进小区”,将全面推动优质法律团队力量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引导法律工作者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诉求引导员,为小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逐步形成党支部引领、党员带头、居民参与的小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下一步,滨湖区将持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微芒成炬 法伴成长”公共法律服务品牌设立为契机,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全面推进“红邻护航·法律服务进小区”行动,继续紧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变化与群众新需求,持续融入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构建功能互补、一体联动的实体平台服务矩阵,做到“红邻护航促和谐,法律服务零距离”,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性、可及性和覆盖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文/图 夏秋童 徐璐)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