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聚焦基层法治建设,以队伍培育为抓手,积极探索,不断汇聚基层法治建设合力,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整合平台力量,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广度”。海门区依托“道德讲堂”“小院课堂”等基层宣传平台,围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主题,司法所干警、派出所民警等有计划、常态化开展各类法治宣教活动,不断浓厚法治学习氛围;深入融合“宅上党小组”“网格驿站”等基层活动平台,村(居)干部、网格员等定期举办集中学法、援法议事等活动,引导村(居)民养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意识;大力培育“诉调解纷驿站”“杨大姐工作站”“老兵调解室”等多元解纷平台,组织法官、专业调解员定期开展模拟法庭观摩、调解业务知识讲解等业务培训,培塑专业解纷人,持续强化村(居)调解力量培育。
法治讲座现场
汇聚专业力量,提升基层法治建设“精度”。海门区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季度考核、年度测评等方式引导全区298名法律顾问深入一线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业务,常态化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民主决策等工作,不断增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健全街镇公职律师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规范和配套保障措施,推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有效参与镇(街)决策论证、合同审核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履行“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一线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
培育社会力量,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深度”。海门区一体化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村(居)“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聚焦社情民意收集、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领域,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天然优势,在拉家常、聊闲天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服务,助推基层法治建设;激活农村老党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三支队伍”力量,秉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多元社会治理”理念,引导多元力量主动参与基层治理,在法治宣传、特殊人群帮教、纠纷调处等工作,引导民间“热心肠”“老熟人”逐步成为基层法治建设“新力量”;挖掘青年学生、巾帼志愿者等力量,引导、支持青年学生、巾帼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基层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妇女权益保障等多样法治活动,发动更多力量参与基层法治建设。(文/图 王锋 顾苑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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