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宿迁律师协会就推动两市律师协会友好往来、协作和交流,共同推进淮海经济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建立长期、全面、稳定的合作长效机制进行交流座谈。
座谈中,双方本着“立足长远、友好互信、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宗旨,围绕业务合作、学习培训、经验交流及互访、搭建协同发展平台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初步达成了七点共识。
一是建立业务协同发展制度并逐步扩大至淮海经济区,通过召开联谊会议和调研走访,对双方以及淮海经济区的律师业务的协同发展工作提供指导性建议。
二是相互推广、开展业务相互委托、共同办理案件,设立淮海经济区律师共享办公室,为对方律师来本地办案提供帮助,共同促进两地以及淮海经济区律师行业协同发展、互惠共赢。
三是全面推进淮海经济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发展,设立淮海经济区涉外法治服务中心。
四是定期或不定期互派律师到对方单位学习交流,制定合理的学习交流计划,相互选派优秀律师担任指导老师,现场或视频授课、专题研讨、业务交流。
五是开展协会班子成员考察和交流合作,就协会建设、党建、律师行业协同发展、青年律师及女律师培养、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律师业务创新以及律师维权、律师违规违纪查处等方面,开展广泛交流合作。
六是举办业务研讨会、区域律师协同高质量发展大会,推动淮海经济区律师事务所结对和业务合作,建设网络交流平台,加强文化交流,共同开展公益活动、拓展训练。
七是开通淮海经济区律师协同发展微信公众号,实行轮值主席制度,建立常态化协同联络工作机制。(文 程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