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路上或者在商场里是不是经常碰到扫一扫领红包、注册会员领积分的情况?这些看起来无关紧要的动作,实际上,可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随着网络化、数据化对信息交流方式的改变,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收集、利用和出售他人个人信息以谋取非法利益,导致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近日,宁波银行南京分行就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的相关知识。
金融消费者享有信息安全权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规定的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之一。
“3·15”宣传海报 供图 宁波银行南京分行
具体来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得到保障、不被泄露的权利。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客户信息的管理,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根据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根据《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个人金融信息包括账户信息、鉴别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借贷信息和其他反映特定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某些情况的信息。
金融消费者要维护好自身的信息安全权,可以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妥善保管和处理个人资料。对于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银行(支付)账户等,应当注意保管安全,不转借他人使用;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要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在废弃快递单、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对账单等记录了个人信息的单据前,可以进行涂抹、撕毁等处理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
二是确保密码管理安全可靠。密码是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道防线。不要使用过于简单或与个人信息关联密切的密码。定期更换密码、避免多个平台使用相同的密码等措施都可以让信息安全性得到加强。
三是慎重处理敏感信息。生物识别信息如指纹、面部识别等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在处理生物识别信息时,要确保使用安全的方法,并只与可信任的机构共享此类信息。(文 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