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江苏高院发布持续深化商会商事调解机制建设情况
2023-12-25 17:39:3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12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持续深化商会商事调解机制建设情况。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商事商会调解组织累计化解纠纷13960件,标的总额11.3亿元,有效减轻了广大民营企业的解纷时间和金钱成本,赢得了广泛认同和信赖。

  江苏法院积极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引导市场主体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省法院与省工商联共同推动将“商会商事调解工作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做大做优商会商事调解;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商会商事调解,坚持依法、自愿调解原则,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立案登记,坚决杜绝久调不立;全省各级法院、工商联指导商会调解组织在调解中坚持法理、事理、情理融合,努力让当事人“事心双解”、及时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江苏高院联合省工商联,开展商会商事调解联系协作机制省级示范单位评选,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地加快培育商会商事调解组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商会调解组织463家;依托商会组织,重点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淮安在全省率先建立非公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经验受到国家发改委推广,并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设立商会商事调解工作室、工作站138家,开展驻点调解;坚持“行内人管行业事、行业纠纷行内解”,引导推动当事人优先选择专业商会商事调解组织开展调解;推动商会商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仲裁、诉讼有机顺畅衔接,为当事人提供更为高效、优质、多元的程序选择,形成解纷合力。

  未来,江苏各级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商会商事调解培育培优工作纳入政法惠民实事项目,携手工商联、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商人纠纷商人解”优势,做深做实商会商事调解,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解纷选择。(文 朱远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