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人民调解赋能基层治理创新 无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3-11-23 13:56:5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李诚

  近年来,无锡市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源头治理,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2023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0万余件,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固善治之本——“源头防范+就地化解”,服务作用不断彰显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近年来,梁溪区司法局结合“千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活动,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点对点”服务、“面对面”解惑、“心贴心”沟通,及时掌握群众的“急难盼愁”问题,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助力辖区夯实平安稳定根基。

  “太感谢你们了,真是帮我们解决了大麻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的居民对崇安寺司法所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近期,东河花园社区某单元楼就加装电梯事宜在征集居民意见,部分低层居民考虑到增设电梯可能带来的采光、通风、噪音等不利影响,便不同意加装电梯。高层居民与低层居民进行多次沟通,但双方仍然分歧较大。

  崇安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该情况后,多次走访摸排,组织召开专题议事会,社区调解员耐心细致地梳理低高层居民矛盾,在双方利益之间寻找平衡点,逐条逐项提出化解方案,赢得群众的认可,“梯”升居民居住幸福感。崇安寺司法所通过运用“人民调解+援法议事”工作方法,切实为群众纾困解难,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筑法治之基——“全面覆盖+专业多元”,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积极推进调解组织体系由“3531”向“3NN1”发展,大力发展民生领域和重点产业链、新技术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新型调解组织,加强与协会、商会、研究院等单位、组织协作……调解组织、调解阵地向全市各领域延伸,无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美好图景一步步变为现实。

  宜兴市司法局高塍司法所创立“滆南老娘舅”调解工作室,探索总结“真、勤、快、巧、诚、耐、忍、实”工作法,同时全面推行村(社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滨湖区司法局以矛盾纠纷多元调处“1+6+N”体系为基础,积极推动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旅游纠纷、消费权益纠纷六大行政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行,与区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新建10个行政调解服务中心,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谋创新之效——“资源整合+对接顺畅”,服务方式不断丰富

  在一次上班途中,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村民老陈发生交通事故受了伤,前后治疗花费10余万元。老陈认为自己是工伤,想找公司索赔,但自己行动不便,子女也不在身边,这让老陈犯了难。

  锡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主动上门调解,经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但老陈怕赔偿“落空”,为了保障协议的执行力,调解员随即启动“共享法庭”模式,线上联系到了东港法庭的法官,仅半个小时便完成了司法确认全过程,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腿、群众不跑腿”。

  不建房、不增编,一块显示屏、一根数据线、一台电脑搭建起的“共享法庭”,为何就能发挥如此大的作用。

  “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以实体化场所为支撑,让‘一线一屏’成为连通人民调解工作的‘便民桥’。‘共享法庭’不仅打破了以往人民调解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解决了服务半径偏大等问题,而且也提升了基层纠纷化解工作质效,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锡山区司法局局长钱军介绍。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延伸人民调解职能,促成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化解,就一定能不断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新篇章。”无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海华表示。(文 张永明 陆颖 朱远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