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东方美学创造文化繁荣 原创民族舞剧《红楼梦》完成百场演出
2023-08-28 17:15:1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8月27日,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江苏大剧院原创民族舞剧《红楼梦》在北京天桥艺术中心迎来了第一百场演出。该剧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指导、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学术指导、江苏文投集团策划、江苏大剧院出品、南京民族乐团联合出品、黎星工作室联合制作。

东方美学创造文化繁荣 原创民族舞剧《红楼梦》迎来百场演出_fororder_9

《红楼梦》百场演出主演谢幕 供图 江苏大剧院

  自创排以来,民族舞剧《红楼梦》秉持着“百场如一”的精神,在24个月里走过17个城市、20个剧院,迎接近17万名观众。此前,民族舞剧《红楼梦》脱颖而出,荣获第十三届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奖。演出吸引了许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古典名著、东方美学颇有情结的热心观众,形成了一波古典与现代交织的“红楼热潮”。

  民族舞剧《红楼梦》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舞台上焕发新生,黛玉入府、向妙玉借梅、醉卧芍药裀……舞剧以原著内容进行编排创作,在叙事上采取传统章回体小说特色,十二舞段各有题名、各自独立,又可串联成篇。剧中多处运用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古典符号,最大限度忠于原著。

  导演、主演黎星表示:“《红楼梦》的美学是传统美学,它的审美、气息,包括舞美、服装细节等设计上,我们都用了中国传统的语汇去进行包装、解构、整合。”

东方美学创造文化繁荣 原创民族舞剧《红楼梦》迎来百场演出_fororder_10

导演、主演黎星(前排左二)讲话 供图 江苏大剧院

  在这场顶级舞者的同台演绎中,年轻的创作者、艺术家们都以深厚的功底恰如其分地演绎着自己的角色,其中更离不开他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核的深入探究和当代解读。

  中国红楼梦学会会长、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所长孙伟科认为这是忠于原著的创作:“我觉得这个剧作是一次非常好的拓展,采用舞剧的方式,把《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做了一次再现。”

  自2021年民族舞剧《红楼梦》在江苏大剧院完成首演,已完成100场演出,将含蓄经典的东方美学传达给全国观众,并凭借红楼大梦的情愫、舞蹈本真的魅力,收获了一批又一批“真爱粉”。

  导演李超表示:“《红楼梦》这个题材,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站在作者曹雪芹的肩膀上,我们要呈现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以及中国东方美学的力量。我们的根永远深系着传统,但是我们面向的观众和创作的方向永远是未来。”

东方美学创造文化繁荣 原创民族舞剧《红楼梦》迎来百场演出_fororder_11

现场大合影 供图 江苏大剧院

  江苏大剧院自建院伊始,就开始摸索属于自己的原创剧目之路,探索出了一条以经典文学题材为主要方向,联合多个制作方形成合力,以打造生产型表演艺术中心为目标培养人才的创作通路。剧院不仅着眼于全国范围内遴选艺术人才参与艺术创作,更通过多种手段引进艺术人才,充实江苏文艺创作人才库;既发挥老文艺家的优势和作用,行业青年领军艺术家的加盟也正进一步拓展剧院在艺术创作上的深度,为打造江苏文艺高峰提供持续不断的源动力。

  原创民族舞剧《红楼梦》出品方代表、江苏大剧院总经理廖屹表示:“民族舞剧《红楼梦》从全国27部剧目中脱颖而出、荣膺荷花奖,现在迎来百场演出,值得纪念。我们会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舞台作品,将‘江苏大剧院原创剧目生产’这一金字招牌擦得更明亮。”

  未来,江苏大剧院将继续把艺术创造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起来,将江苏文脉融入文艺创作中,探索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舞台呈现方式,创作出更多代表江苏文化内涵、体现江苏特色、展现江苏精神的舞台作品。(文 何菲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