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苏州相城一案例入选司法部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典型案例
2023-08-25 11:21:1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8月23日,司法部举行“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6个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典型案例,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魏某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

  本案受援人魏某于2021年9月8日入职苏州某贸易公司,从事网络主播工作,工作内容主要为直播卖货。9月20日,魏某被诊断怀孕。后因体力负担较大,医生建议休息保胎,魏某便将怀孕事宜告知公司,希望能减少直播卖货时间或转至幕后辅助工作,被公司拒绝。10月20日,公司以魏某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12月3日,魏某来到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查后,指派江苏智融律师事务所律师解善宇承办该案。承办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代理魏某提起劳动仲裁,认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解除,魏某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其工资损失。劳动仲裁委裁决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裁决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魏某工资损失2.7万元。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为魏某提供法律援助。在综合考虑受援人的就业现状、充分征询受援人意愿的基础上,承办律师制定最优方案,据理力争,最终帮助魏某与公司达成一次性支付8万元的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受援人魏某系网络主播,该行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考核标准、管理监督等均有别于传统用工模式。发生纠纷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在解除或履行劳动合同、工资支付金额等事项上存在较大分歧。承办律师综合考虑新业态人员的就业特征、再就业困难等因素,制定最优方案,依法帮助受援人争取到合理补偿。本案对于处理同类案件,特别是对新业态女性从业人员的权益维护具有参考意义。(文 张文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