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锦绣江苏,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画卷
古韵今风苏州美
《乐园》 镇江 薛强 摄
苏州湾风光
《海上云台》 连云港 胡卫星 摄
《一湾碧水绕家园》 南京 刘亭 摄
生态宜居秀美宜兴
盐渎风韵
空中俯瞰,繁华城市与广袤乡村各美其美;舟行长江,一条条生态绿道将沿江“秀带”串珠成线;远眺湿地,成群结队的鸟儿共同奏响大自然的交响乐……放眼江苏大地,绿意盎然,满眼风光。
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全国生态日的应运而生,标志着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2023年上半年,在全省经济持续恢复,GDP同比增长6.6%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如今的江苏大地,“环境美”的色彩更加绚丽,“美丽江苏”图景充分展现,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图景正徐徐展开。
牢记“国之大者” 扛起生态文明政治责任
夏日的太湖,烟波浩渺,鸟飞鱼跃。“没想到,脏乱的鱼市码头摇身一变,成了湿地公园,我几乎有空就来。”在无锡小溪港渔咀公园,居民魏大爷感慨万分。
2007年以来,常住人口增加675万,GDP增加3倍,江苏太湖流域水生态实现明显改善:湖区水生生物增至342种,“太湖三白”之一的白鱼种群数量恢复到优势水平,消失多年的桃花水母、白鹭、地衣等生态环境敏感物种大量回归。
“太湖治理是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检验江苏省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杆。”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陆卫东说,“减磷控氮”是当前太湖治理的重中之重,要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抓紧抓实涉磷企业整治、滆湖治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洮滆片区综合整治、支流支浜整治、水产养殖清洁生产等重点工程。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做好服务,会同地方系统谋划工程项目,协调解决政策障碍,扎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太湖之变,是江苏生态环境实现“沧桑巨变”的一帧剪影。2023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数据是最好的佐证。上半年,在全省经济持续恢复、GDP同比增长6.6%的同时,污染物减排任务达序时进度要求,氮氧化物减排量0.9万吨、完成56%,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0.91万吨、完成61%,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95万吨、完成70%,氨氮减排量0.085万吨、完成57%。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7%;优良天数比率74.8%,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国考断面优Ⅲ比例91.9%、同比持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建设美丽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智慧园区管理中心指挥大厅内,两面墙上的电子大屏幕实时显示园区内每家企业危废产出情况、关键生产数据。
工业园区是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之一。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无废园区”建设,可以推动实现以园区为单元最大限度源头减量、利用处置不出园区,减少跨区域转移风险。除了“无废园区”,我省还积极推进“无废集团”“无废运河”等建设。
2022年1月,江苏省率先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因地制宜、创新驱动、齐抓共管,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驶入快车道。未来,江苏省将持续探索“无废城市”建设特色路径,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贡献更多“江苏智慧”。
三大“关键词” 守护万物共生的美丽家园
在南京长江江面上,江豚“能见度”越来越高,成了“新晋网红”;在长江南通段,江豚三五成群,时常光顾狼山附近水域;在长江镇江段,怀孕的江豚妈妈在逐浪戏水……如今,江豚活动的区域逐渐扩展,令人欣喜和振奋。
再看黄海之滨,大丰麋鹿国际重要湿地里,广袤滩涂一马平川,成群的麋鹿徜徉其中。统计显示,麋鹿种群数量已达7033头,再创新高。
从长江之畔到黄海之滨,处处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生动缩影。
“江苏不仅是经济强省、文化名省,更是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大省。”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尹荣尧表示,经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省共记录到物种数6903种,东方白鹳、黑脸琵鹭、黄胸鹀等对生态环境变化敏感的指示物种频繁现身,成为江苏自然生态质量改善的鲜明写照;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数量位居前列。
守护万物共生的美丽家园,秘诀是什么?江苏亮出三大关键词:守护、扩大、转化。
——守护。近年来,江苏探索建设生物多样性法治体系,出台了《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等纲领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将全省22.49%的陆域面积划定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严格保护起来。同时,还出台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明确6大类禁止、限制行为,强化了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监管。
——扩大。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创新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和生态岛试验区建设,营造野生生物迁徙移动的加油驿站和安居乐业的栖息家园。
——转化。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引导自然资源优势突出的地方,加快实现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的多元化路径转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将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与各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情况挂钩,让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受益,让使用生态环境的人付费,让破坏生态环境的人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生态岛”试验区是江苏省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创新。江苏省在“四带三区多点”自然生态保护总体布局上,设计了38个关键节点,将建设若干生态岛试验区,为生物栖息、繁衍、迁徙提供良好场所和生态通道。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岛”试验区试点工作启动会,全面启动“生态岛”试验区建设。首批确定的宜兴龙池山、溧阳天目湖湖群、南通军山等8个“生态岛”试验区,生态禀赋优越,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生态岛”试验区体现了系统思维、全局意识,“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可为基于自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尤其是沿海、沿江、沿湖地区生态文明创新建设提供示范和解决方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环境容量。
敢为善为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制刷业是镇江市丹徒区的传统产业,刷柄上色过程中的油漆味成为居民投诉热点。当地投资近400万元建起包括油漆集中配套加工中心在内的“绿岛”,解除了上百家小微企业的后顾之忧。
2020年以来,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绿岛”建设,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的理念,累计建成154个项目,惠及3万多家中小企业,这一做法被写入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这是江苏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不断探索的一个缩影。面对人多地少、人均环境资源紧张、土地开发强度高等特殊省情,江苏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同向发力的可行路径。
——不断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举措,坚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加强对企业和地方的指导帮扶,全力服务存量转型、增量发展与质量提升,出台《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关于支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化绿色金融助力,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提升,推进法规标准制定进程,强化执法监管工作,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学技术支撑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做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绿水青山的价值,如何充分释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江苏,越来越多的地方尝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甜头。
2023年1月,省内首笔“海洋蓝色碳汇贷——紫菜贷”在盐城市大丰区落地。南京银行盐城大丰支行向大丰区交通控股集团“大丰滩涂紫菜种植”项目授信2亿元,贷款期限8年。这笔“紫菜贷”,以紫菜养殖产生的减碳量、固碳量远期收益权为抵押,打通了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金融通道。盐城市大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会有更多创新试点,让湿地、海洋资源遍地生“金”。
近年来,江苏在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不断探索制度创新。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将省级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与各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情况挂钩,2013年以来累计下拨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约150亿元,全部用于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设生态产品监测、评估、核算和交易体系,将生态产品所具有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经营开发等手段体现出来,把生态保护和经济富民结合起来。
实践证明,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全国生态日将更好唤起人们建设美丽中国的成就感、自豪感。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以占全国1.1%的国土面积,承载了6%的人口,产出了超过10%的经济总量。当前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治污攻坚的形势依然严峻。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下半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围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坚决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全面打赢全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掀起新一轮太湖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的工作热潮,部署推动本质治污能力提升,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