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润江苏·2023春风行动”开展以来,苏州市司法局认真对照省厅部署的“四大行动”,聚焦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任务落实落地,有力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服务贴近群众,让法治春风吹暖民心。
法护企业“提速度” 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4月25日,苏州市公证协会与苏州市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合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打造“市场监管+公证”模式,由全市10家公证机构为18家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覆盖的企业提供公证顾问法律服务。
“通过对接企业业务发展及对外合作所需,能够零距离为他们提供各类专项公证服务。”苏州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依托“苏州存”“商业秘密保护平台”等,苏州正加快探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研发公证悬赏取证、存证、示证等多元化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的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精准筑牢企业创新发展“防火墙”。
2023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推出15项举措服务保障“企业敢干”,累计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5726次,提出防范法律风险建议11606个,解决涉企涉工纠纷8625件。15项举措吹起“法治春风”,更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
为满足企业更多元、更高端的法律服务需求,苏州还在加快落实《苏州市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赴北京、成都等地招引国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助春耕“促生产” 扎根农村沃土赋能振兴
“2023年的茶叶收成怎么样,收购价格好吗?”吴中区“茶果产业司法服务团”主动对接茶农、茶叶加工户、茶商等重点人群,深入茶山地头,走近茶农身边,与茶农同劳动、话家常、讲法典,一对一为茶农茶企提供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
苏州吴中区司法局以“春风行动”为契机,组织东山司法所、金庭司法所,会同吴中区人民法院在春耕农忙季节集中开展“法润春茶”、枇杷季学法用“典”等活动,召开法治沙龙,实地走访、收集排查解决本土特色农产品相关矛盾纠纷,致力将茶果产业打造为“无讼”产业。
吴中区司法局局长王钦表示:“活动进村入户,不仅有利于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也架起了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
“法润江苏·2023春风行动”期间,苏州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3831场次,解决涉农纠纷1152件,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法惠民生“增温度” 创新援贫扶困便民举措
5月12日,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总工会职工法援站、户外劳动者法援站正式揭牌成立,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赠送暖“新”普法大礼包。
当前,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力市场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随着劳动者人数增多,如何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面临的急难愁盼法律问题,苏州正持续发力,不断织密“防护网”。4月27日,苏州市司法局等8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非诉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等职能资源优势,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用工综合治理体系,为增强广大劳动者法治获得感、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2023年苏州将新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纳入全市政法系统平安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明确2023年全市新增建设55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截至目前已新增建成法律工作站点38个。“春风行动”期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数比2022年同期增长66%,为群众解烦心事,办贴心事。
在重要节点,苏州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对重点人群针对性法律服务,累计提供法律咨询近4万人次,帮扶特殊人群困难未成年子女156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文 沙叶丹 查孜)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