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布全省首款江苏主题数字人民币硬钱包
2023-06-08 17:24:11来源:我苏网编辑:陈小雨责编:李诚

  6月7日,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率先发布全省首款江苏主题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强富美高新”硬钱包,这是自2022年底江苏全域扩大数字人民币试点以来发行的首款硬钱包。硬钱包基于安全芯片等技术实现数字人民币相关功能,可以依托IC卡、手机终端、可穿戴设备、物联网设备等为用户提供服务。作为软钱包的补充,硬钱包能够为更多的受众人群以及特定场景提供普惠适用、便捷高效、形式多样的支付体验。据了解,江苏中行此次推出的硬钱包为卡片式,并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发行。

  江苏中行紧扣“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这一主题,将数字人民币与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要求相结合,设计并推出这款带有“江苏名片”的主题硬钱包,率先在省内进行宣传推广,引领江苏区域数字人民币硬钱包使用风潮。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布全省首款江苏主题数字人民币硬钱包_fororder_2

  在外观设计上,“强富美高新”硬钱包简洁大方、主题突出,每套硬钱包由五张标准卡片式硬钱包组成,分别取名“强、富、美、高、新”,体现了新时代江苏发展的总目标定位。其中,“强”主题硬钱包采用中国风设计,体现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气势如虹;“富”主题硬钱包采用南京云锦作为底纹,在花丛中呈现城市样貌,体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美”主题硬钱包采用典雅的中国水彩风设计,绿色泼墨渐变体现江苏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果,融入了省会南京的玄武门、银杏叶、吉祥飞鸟等元素,寓意江南鱼米之乡的秀美风光;“高”主题硬钱包采用深蓝色作为设计主色,钢笔的笔尖与文化和文明相呼应,体现江苏的社会文化程度高;“新”主题硬钱包采用新中式风格,以江南建筑轮廓融入更多现代的审美,寓意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发布全省首款江苏主题数字人民币硬钱包_fororder_3

  在产品设计上,“强富美高新”硬钱包遵循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准账户模式硬件钱包标准,不与使用者身份相关联,充分发挥硬钱包在小额匿名支付领域的积极作用。用户在数字人民币APP上开通中国银行数字钱包后,可通过APP主页服务里的“贴一贴”功能,将硬钱包与中行个人钱包绑定使用,进行资金的转入转出、查询交易记录、设置小额免密、解绑、挂失等。目前,用户可在智能POS终端、自助售货机等支持受理准账户模式硬钱包的收款商家进行“碰一碰”支付消费,随着数字人民币在江苏全省试点不断深入,便民缴费、交通出行等越来越多生活场景将支持受理硬钱包。

  下阶段,江苏中行将以“强富美高新”主题硬钱包发行为契机,继续紧跟省委、省政府、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各项工作部署,以金融报国为民的初心使命和“竞争当好表率、创新做出示范、服务走在前列”的担当,稳妥有序开展数字人民币各项试点工作,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增量扩面、场景持续创新、生态不断完善,为江苏努力打造“数实融合第一省”贡献中行力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