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苏州常熟市司法局以“民法典宣传月”为载体,全方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回应群众的法治需求。
紧扣部署落实,与“典”同行。常熟市司法局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纳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全市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落实措施;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紧扣氛围营造,“典”亮生活。常熟市司法局将民法典相关知识提炼并制作成挂图、展板、文化墙等,在人流量大的休闲场所和法治文化阵地等重点区域展示;依托白茆山歌、辛庄评弹等特色民俗乡土文化,创作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借力新媒体,研究制定14期民法典宣讲“课程表”,打造“常晓法的一天”趣味学法专栏,以互动点击的形式帮助群众实现有趣有料、新鲜实用的“指尖学法”。
紧扣宣传力度,“典”出成效。常熟市司法局丰富民法典宣传形式,组建“普法骑行队”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开展民法典亲子游园会活动,组织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商圈”活动,“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发挥“法治副校长”、普法讲师团的专业特长,开展“法润童心·典亮生活”进校园活动,以民法典内容为基础,从贴近学生的法律案例和社会热点事件切入,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文 赵旖)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