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盐城K4线公交司机路上救人不留名 获救者多方寻找送锦旗
2023-02-15 14:28:5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蒋硕

  “终于找到你了,你是我老公的救命恩人,非常感谢你的救命之恩。”2月1日下午,盐城市民朱晓芹专程来到市公交公司四分公司,将一面印有“见义勇为伸援手 危急时刻勇担当”字样的锦旗送到K4线公交车驾驶员孙伟手中,感谢他热心救人的高尚品质。而这是孙伟2022年度第14次救人。

  路遇群众危急,救人后默默离开

  “为了找到你,我打过市民热线,也打过公交公司的电话。”朱晓芹激动地说,丈夫受伤后昏迷20天,住院47天,出院后第一件事就是寻找救命恩人,当面道谢,现在终于将这面锦旗送达,了却了心愿。

  在朱晓芹和孙伟的交流中,还原了事情的经过。2022年11月13日,孙伟驾驶K4线公交车执行运营任务,11点30分左右途经大冈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路段,突然发现前方路口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地上头部大量流血,边上还停着一辆厢式货车和倒在一边的电动车,当时孙伟车上刚好没有乘客,他便选择安全位置靠边停车,冲下车去救人。

  经查看当时伤者面部朝下,口鼻耳流血,已处于昏迷状态,情况十分危急。孙伟立即将其扶坐起来抱在怀中并大声呼唤,对方逐渐苏醒。他随即拨打了“120”请求救援,并拨打“110”报警,他通过伤者手机联系其家属,在交警到来之前为避免二次伤害,他还请路人帮助维持现场秩序。

  在急救车到达前,孙伟继续与伤者交流给予他鼓励,让他保持清醒状态预防意外发生,伤者家属到达后,孙伟帮助稳定情绪并设法与“120”车上急救人员取得联系,以帮助急救人员尽快找到事故地点。待急救车到达后,孙伟与医务人员一起将伤者抬上救护车才默默离开现场。事后孙伟并没有将此善举告诉任何人。

  “经过医院近50天的救治,我丈夫已转危为安,目前恢复情况良好。”朱晓芹说,她从医生那里了解到,事故当天因孙伟的及时帮助为抢救和治疗争取了宝贵时间。丈夫出院后慢慢恢复记忆,经过家人的询问他才回想起来,倒在地上后抱着唤醒并救助他的热心人是一名公交车驾驶员。

  不忘社会责任,2022年全年救人14次

  今年41岁的孙伟是一名党员,老家在阜宁县芦蒲镇,2014年加入盐城公交系统,现为市公交公司四分公司驾驶员。在孙伟的心目中,生命是无价的,遇到危难一定要救。他入职公交行业的9个年头以来,上演了许多救人的义举,仅2022年一年他就参与了14次救助。

  2022年6月4日13时25分左右,孙伟驾驶车牌号为苏J02591D的公交车行驶到229省道仰徐站台时,突然看到对面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歪倒在地,路边还趴着一位满脸是血、昏迷不醒的老人。

  面对此状,孙伟立即将公交车停靠在安全地带,毫不犹豫地冲下车进行施救,并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路人帮助联系伤者家属并安抚其情绪。急救车和伤者家属到达后,孙伟作了情况介绍,方才驾驶公交车离开现场,继续投入到正常运营中。事后,受伤老人刘某激动地感谢道:“没有孙师傅的见义勇为,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我们这个行业比较特殊,整天在路上跑,容易遇到各种险情。”孙伟说,在生命攸关的时刻,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这也是公交人的社会责任。孙伟救人的义举经市公安局盐都分局调查核实,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确认他为“见义勇为人员”。

  传递正能量,好事做了“一箩筐”

  孙伟在线路上做的好事一件连一件,荣获了面面锦旗、封封感谢信,还有老人们赠送的满含盛情的寿桃、寿面。

  “小孙人真好,有时候他车停在站头看到我们老人赶车子,他都会等我们。”常坐K4线的老人提到孙伟不住地夸赞。

  每当看到残障人士上车,孙伟总习惯地用亲和的口气对大家说:“请年轻力壮的同志为急需帮助的人让个座。”直到残障人士坐下才开车。

  更为感人的是,孙伟还奋不顾身地维护残疾人的人身安全。2022年7月14日,孙伟驾驶着K4线公交车至229省道大冈段时,发现一电线杆旁边停着一辆三轮车,三轮车司机焦急不安地呼喊在路旁坠入两米深沟里的盲人。孙伟连忙跳下车,爬到深沟下,用尽全身力气连拖带拽,将盲人拉上了岸。尽管他的手多处被荆棘刺得鲜血直流,但看到盲人安然无恙,孙伟擦干了血迹,又驾车去工作了。

  为支持农村困境大学生完成学业,2022年8月30日,孙伟还将1000元见义勇为奖金,委托家乡镇政府捐给需要帮助的学生。2023年1月17日,孙伟委托党支部在家乡阜宁县芦蒲镇帮助寻找困难户,并捐出1000元,希望用这种方式将正能量传递下去。(文 肖骅 宋晓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