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市司法局坚持底线思维,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秉持“公正高效、高效为民”的基本原则,多举措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来,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2件,已受理86件,办结86件(含结转案件17件),实质性化解率达53.49%。
强化沟通交流,提升团队协作。市司法局内设三个复议相关科室,在此基础上强化与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构建贯穿案前、案中、案后的全过程沟通交流机制,加速化解行政争议;加大案件分析研判力度,建立案件交流分析制度,对于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和对申请人权益影响巨大的案件开展集中讨论,2023年以来已进行集中讨论16次。
发扬前置思维,防范潜在风险。市司法局在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公安行政处罚领域,及时与公安法制部门进行对接,交流可能出现的违法风险点;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记录汇总、分析梳理,采取“当面约谈+书面建议”的方式,解决潜在风险。截至目前,共对相关单位约谈8次,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8份。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市司法局调查了解复议办案人员学习意愿和培训倾向,汇总整理学习培训方案,由原来固定的“菜单式”学习改为“点单式”学习;2023年以来已开展思想理论培训8次,业务能力培训8次;提倡沉浸式的学习提升方法,即由老同志带领年轻同志前往法院开庭,让年轻同志更好地了解庭审流程,感受案件焦点,2023年“老带新”共开庭6次;对于涉及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机关,市司法局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文书规范格式,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应诉。
健全解纷机制,减少负面情绪。市司法局加强复议靠前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事前,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前置调解,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能够调解的案件在第一时间联合相关人员开展事前调解,争取将争议化解在受理前;事中实行双审负责制,所有案件均严格落实双人办案制度,案件承办人和协办人积极通过电话沟通、实地劝说、当面交流等形式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提升群众满意度;事后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安排专人对申请人在事后进行跟踪回访,了解申请人对案件化解和办理的满意度。(文 徐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