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良性互动机制,近期,张家港市司法局邀请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律师协会就构建“亲清”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座谈,共同签署《法官、检察官、律师沟通交流机制框架协议》,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三方建立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遇重大、突发、复杂事件和情况的,召开临时会议。三方各明确一个部门负责人为联络人,负责交流合作事项的具体开展。
建立问题反馈机制。三方分别负责收集梳理排查存在问题,并建立问题相互反馈机制,在收到对方反馈的问题后,及时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将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反馈给对方。各单位充分借鉴先进经验,强化三方之间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保障。
建立权利保障机制。三方建立并规范各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召开制度研讨会,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研究并拟定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范性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建立同堂培训机制。三方不定期开展同堂业务培训、学术研讨、模拟法庭、辩论比赛等活动,不断促进和提升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业务水平,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工作向更高水平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建立党建联动机制。三方充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融合,构建以党建引领业务、以业务提升党建新格局,通过支部结对、党建联动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弱势群体的党建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深化良性合作,构建新时代法、检、律协作关系。
建立活动联办机制。为丰富干警、律师文化生活,振奋精神面貌,三方建立文体活动联办机制,通过开展篮球赛、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放松心情,增进相互之间交流。
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就律师庭审满意度、刑事诉讼阶段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评价,法院、检察院将律师在业务沟通交流、庭审、刑事诉讼中的表现及时反馈给司法局,由司法局视情况给予内部奖惩,并通过司法局组织律师对法官、检察官的满意度开展评价调查。(文 查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