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航江苏公司不断按照现代企业治理的新要求,与时俱进,自我革新,探索董事会建设改革新方向,加强机制体制建设,促进董事会规范运行,激发经营管理活力,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迈向现代化,谱写了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崭新篇章。
打基础促融合 构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独特优势
东航江苏公司是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和江苏省政府共同投资组建的江苏省第一家基地航空公司。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004年完成与南京航空有限公司的联合重组。
作为东航股份重要子企业之一,经过了30年的发展和改革积淀,东航江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经形成了独特的“三化”特点:一是“股东多元化”,公司由东航股份和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方股东共同注资,四家股东分别为东航股份、江苏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形成了央企、省级、市级企业多层次的股权设置;二是“长三角一体化”,东航股份和江苏省地方股东位于长三角中心城市上海和南京,均为经济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大型国有企业,均在国资体系监管之下,规范性、制度化、法治化要求高;三是“董监事专家化”,公司外部董事占多数,股东单位推荐的董事和监事均拥有深厚的理论背景和高超的管理水平。
定目标明职权 探索企业董事会建设改革方向
制定一个目标。公司着力将董事会建设成为机构健全、权责明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新型董事会,旨在充分发挥各股东单位和董事专家的力量,建成现代新型董事会。在《东航江苏公司章程》中,公司专门设立了“公司党委”章节,规范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推行党委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
区分三个定位。公司切实明晰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三个决策主体功能定位。在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发挥方面,公司董事会充分参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投资方案、战略合作等工作。2022年,董事会研究决定了29项重大事项,除常规性议题外,还通过了多项专项议案。
强机制增活力 推动企业法人治理迈上新台阶
根据董事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公司精心组织,系统联动,狠抓实效,优化完善“六个体系”,将顶层设计与运行落实相结合,强机制、促规范、增活力,推动法人治理迈上新台阶。
公司优化完善“1+N”制度体系,即“一个章程定基准”和“N个制度连细节”,形成互相衔接的有机整体;规范的运行体系,《东航江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以及《东航江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清单》,明确了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程序、管理责任等;清晰的权责体系,《东航江苏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2023版)的出台,将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事项清单多表合一;有效的考核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定期回顾和评估机制;统一的机构体系,董事会成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制定《东航江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的沟通保障机制,制定《东航江苏公司外部董事履职保障方案》,为加强和规范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抓建设提能力 打造现代新国企奋进强劲引擎
下一步,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工作,着力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强化落实,持续提升董事会建设;点面结合,着力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体系;内外融合,强化外部董事履职保障能力。
站在新起点,东航江苏公司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东航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懈努力、开拓创新、砥砺前行,稳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朝着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打造现代新国企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进。(文 孟小丽 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