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南京江宁区律师行业以党建赋能打造乡村振兴新样板
2022-12-29 13:37:3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心怡责编:蒋硕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战略部署,扎实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2022年以来,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江宁区律师行业党委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乡村振兴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积极引导各律所通过党建结对的方式深入参与乡村治理,开展村(社区)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纠纷,以法律服务为抓手打造乡村振兴新样板,有效解锁乡村治理新“密码”。

  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注入乡村法治活水

  江宁区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组织村(社区)顾问律师定期到村(社区)值班,打造“律师讲堂”、“社区法治论坛”等品牌,逐步完善村(社区)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审查机制等;针对近年来城中村改造、土地承包、拆迁安置等问题,构建群众遇事“找律师”“问法律”的良好局面。2022年以来,江宁区律师为村(社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3806人次,举办法治讲座281场,法治讲座覆盖人群超1万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532起,调处涉农纠纷188起,提供非诉讼服务284次。

  构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江宁区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模式,新方法,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基层社区法治行”活动,推动律师所与村(社区)结对共建,聚焦乡村企业发展,通过法治讲座、律师授课、培训“法律明白人”等方式,加强乡村基层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防控“看得见”和“看不见”的法律风险,为乡村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助力乡村企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律战”。2022年以来,律师共实地走访乡村企业111家,解答法律咨询167条,提供法律意见书71份,发放惠企指引等474份。

  聚焦群众实际需求,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江宁区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平台,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组织“普法讲师团”律师实地调研村(社区)工作者日常工作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普法沙龙、法治体检活动,便于社区工作者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注重基层综治人员的法治思维建设,在社区民调主任中开展《宪法精神和法治思维建设》讲座,着力构建和谐法治社区;充分运用好新媒体矩阵的传播力量,发挥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优势,将普法品牌《小司普法课堂》搬进村(社区),在江宁区汤山街道宁西村,普法活动与当地理论宣讲品牌“板凳课堂”相结合,组织村内多名“法律明白人”参演,有针对性地疏通法治乡村振兴的法律“难点”和“痛点”。(文 何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