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宿迁市宿豫区全面推进《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宣贯活动
2022-11-28 15:44:5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一芳责编:蒋硕

  近年来,为推动《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宿迁市宿豫区多措并举广泛开展《条例》宣贯活动。

  系统学,用理论指导实践。宿豫区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研读《条例》,每人发放《条例》单行本,采取领导带学、集体论学、个人自学等方式,从《条例》颁布的立法背景、意义、核心内容、体系建设、保障机制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学习,学懂悟透,尤其重点掌握8个方面免费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以及为特殊群体服务的相关规定,为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打好理论基础。

  广发动,提高条例知晓率。宿豫区利用线上、线下齐发力的模式,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良好氛围,线上制作专题公众号,在法润民生微信群、网格员群、业主群内广泛转发;线下以全区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载体,充分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主要内容,为来往办事群众广泛普及;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居)民开展《条例》解读专题讲座;区司法局统一印制《条例》宣传折页1万余份,将《条例》中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条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与司法所、网格员、普法志愿者等开展进广场、进农户、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惠民政策送进千家万户,提高公众知晓度。

  多联动,通力协作促发展。宿豫区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已由司法行政“一枝独秀”转变为各部门“百花齐放”,《条例》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并对政府、部门和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的职责作了规定。宿豫区将持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与各部门、单位、社会各界协作配合,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及各相关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结合“法律九进”进一步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全员发力,推进宿豫区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文 张程 范晓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