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南通市海门区聚法治之力护航乡村振兴驶上“快车道”
2022-07-14 15:45:5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蒋硕

  2022年以来,为切实发挥法治促进和保障作用,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南通市海门区凝聚法治建设合力,不断夯实基层法治根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筑牢“法惠民生”之基。海门区推进全区1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93个村级司法行政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引导律师咨询、公证办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圈”;推行“公共法律服务+网格”模式,以全区969个综合网格为骨架,构建覆盖全域的法律服务网,组织“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进入网格,围绕农村生产生活需求,提供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法律服务。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密织“法促民和”之网。海门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建立完善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为契机,依托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站,一个覆盖全区农村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选优配强调解员队伍,广泛吸纳“五老”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才资源,通过集中授课、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培训方式,大幅提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厚积“法润民心”之势。海门区鼓励“法之韵”“百合”等具有海门特色的法治艺术团主动融合乡土文化、民俗文化,积极创作快板、小品、歌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利用夏季夜晚村民乘凉的有利时机开展法治文艺巡演,真正做到寓法于乐;加速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村村有、村村优”工程,深入挖掘张謇法治理念、海门法治故事,按照“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要求,打造了一批内涵丰富且特色鲜明的群众休闲与学法场所;拓宽农家书屋职能作用,因地制宜设置法治图书角,以“法律书籍进书屋、法治宣传进农村、法律文化进农家”为工作目标,掀起全民学法用法新热潮。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高擎“法护民安”之盾。海门区借助已有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在讨论议题的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司法行政干警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引领基层群众依法自治管理,目前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覆盖率已达100%;抓住“关键少数”,经常性组织普法讲师团为“两委”干部开展法治培训,基层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力做好乡村振兴“领头雁”。

  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凸显“法塑民风”之效。海门区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营造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加速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目前,全区共成功创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13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繁荣乡村法治文化的同时培育了良善的社会风气;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对已经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单位定期进行抽查复核,因工作滑坡起不到示范带头作用的村(社区),按撤销或注销情况上报,予以摘牌退出,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活力。(文 王锋 陆映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