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开启城市美好生活 2022南京文学季正式启幕
2022-06-27 18:50:5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心怡责编:蒋硕

  6月26日,南京市文投集团2022“文都焕新”发布会暨南京文学季启动仪式在南京世界文学客厅举行,活动由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周涛和数字虚拟人“宁好”联合主持。

开启城市美好生活 2022南京文学季正式启幕_fororder_图片8

活动现场

  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彭振刚,南京市文联党组书记任家龙,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波,南京市工信局一级调研员王东,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富宁宏,南京市文旅局副局长黄琴,南京市新闻出版局专职副局长郑玲玲,南京市文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潘谷平,南京市文投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万震共同点亮启动台,正式发布2022南京文投“文都焕新”计划,上线南京文学之都数字云平台,启动2022南京文学季。

开启城市美好生活 2022南京文学季正式启幕_fororder_图片9

文学季启动

  潘谷平在主题演讲中表示,南京文投集团作为地方国有文化企业,在全力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并传承发展南京文化上责无旁贷。南京文投历时2年多倾力打造上线南京文学之都数字云平台“文都云”,“文都云”联合南京大学、市文联搭建了一个南京文学大数据库,推出了“文都概览、文都探秘、文客消费、文都视频”四大云端产品矩阵,探索“元宇宙技术组合+城市文化+IP运营示范场景”的南京范本,全力启动南京城市文化数字云平台建设。

开启城市美好生活 2022南京文学季正式启幕_fororder_图片10

潘谷平讲话

  发布会上,彭振刚与潘谷平共同为紫金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研究院元宇宙分院揭牌,汇聚元宇宙领域的产学研用力量,共同推动未来元宇宙科技发展;南京市文投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邓骏与江苏有线数据公司书记宋晶科、省规划设计集团梅耀林等嘉宾就共建云平台数字文化产业生态圈合作进行签约;南京市文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军与建邺区文旅局局长杨阳等就“公共文化服务云”项目和元宇宙沉浸式博物馆项目等进行合作签约。

  现场,南京市文投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万震发布了2022南京文学季重点活动。作为南京文投“文都焕新计划”的品牌活动,2022南京文学季与南京文学之都数字云平台将为广大市民游客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文都焕新体验,打造“玩转文都”“戏剧文都”“书香文都”“创作文都”四大篇章。文学季期间将发行一张“世界文学之都”新人专属市民卡、开通一趟“世界文学之都”地铁专列、打造一台“文学之夜”年度盛宴;共建十个“文学之都”示范空间,评选十个年度“文都榜样力量”;联合全市文化单位、文旅场所开展超百场文学活动;完成全市1000处世界文学之都地标网络挂牌,打造南京特色文商旅创消费场景,为市民游客带来全新文学体验盛宴。

开启城市美好生活 2022南京文学季正式启幕_fororder_图片11

签约仪式

  现场,南京文投与安徽江东文旅康养集团就马鞍山市采石矶景区运营、音乐节打造等签约合作;与淮安市清江浦区签约,合作运营淮安市清江浦1415街区等;与南京智域顾问公司签约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拓展文旅项目运营战略咨询业务等。下一步,南京文投将继续围绕“扎根南京、辐射南京都市圈、示范江苏、走向全国的城市文化生活示范运营商”的企业愿景,加快“走出去”步伐,为服务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贡献力量。(文/图 何菲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