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传承奋斗精神 开启伟大征程”读档活动走进南京江北新区
2022-06-14 12:52:58来源:南京日报编辑:陈小雨责编:蒋硕

  原标题:“传承奋斗精神,开启伟大征程”读档活动走进江北新区 重温红色经典,谱写发展新篇章

  从1922年中共南京地区第一个党组织在浦口建立,到1949年“三浦”战役打响解放南京的前哨战,再到1968年“争气桥”南京长江大桥全面建成通车……南京江北地区的红色沃土见证了中国共产党百年来领导南京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奋斗与创新的历程。6月13日,“传承奋斗精神,开启伟大征程”读档活动走进南京江北新区专场在江北红色广场举行,新老档案人在这里共庆第15个国际档案日,重读档案里的红色精神,讲述新时代江北地区的创新发展故事。

  在档案中回溯江北百年红色历程

  活动从100年前的秋天开始回溯。1922年秋,王荷波创建了南京地区第一个共产党组织——浦镇党小组。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的党员代表深情讲述了王荷波历练成为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荣事迹,带领大家重温南京地区早期革命风云。

  市委党史办征集研究处处长徐彦介绍了远赴俄罗斯搜寻王荷波档案获得的研究成果与感悟。“深入开展王荷波档案史料搜寻和利用工作,有利于全面展示他波澜壮阔的革命历程,更好地传承王荷波品重柱石的革命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也有利于更深入地填补党史、工运史及南京地方重要党史人物研究的空白。”徐彦说。

  用档案记录红色文化、创业创新历史

  从浦镇党小组伊始,江北地区的红色文化赓续至今。在浦口区档案馆、江北新区档案馆里,不同时期的档案记录着这片土地上火红的岁月、创业的激情。正是这些红色档案的存在,引发越来越多人的情感共鸣。

  作为渡江战役的前奏,“三浦”战役对南京解放影响深远。浦口区档案馆党员代表现场生动讲述了渡江“功劳船”的故事,并播放了南京解放时的广播音频档案。在外地采风的国家一级作家雪静,特意发来视频,讲述自己在浦口区查档并撰写、出版《浦口红色记忆地标》一书的过程,“希望能用这本书激励后人不忘红色传承,用我们百倍的激情建设幸福的家园。”南京出版社社长卢海鸣评价称,这本书是一部传承浦口红色基因、赓续浦口红色血脉的精品力作,更是一部展现浦口人民为了民族独立、国家解放、人民幸福而努力奋斗的一部英雄史诗。

  在读档活动中,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江北新区档案馆的党员代表们分别诵读了《南京长江大桥档案》选篇、《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片段。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宣传部长强飙表示,本次读档活动非常有意义,也启发高校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广大青年学生了解和传承大桥精神,砥砺报国之志。

  档案工作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

  活动中,落户浦口区、长期致力于江北地区历史文化发掘和传承的南京泽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代表,向浦口区档案馆、江北新区档案馆分别捐赠了一套石桥门笺的非遗档案。

  薪火相传,生生不息。随着江北新区和浦口区共建新主城的加速推进,两区档案馆也将在省市档案部门的引领下,积极探索档案服务社会、携手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本次活动由南京市档案馆、南京市档案学会指导,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综合部、浦口区档案局、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宣传和统战部联合主办,江北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江北新区档案馆)、浦口区档案馆、南京日报南报网承办,中铁大桥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江北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江北新区志愿服务总队协办。(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 记者 苍淑珺 俞又丹 高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