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快侦快破快挽损 连云港市海州公安用心破小案守护大平安
2022-05-23 15:05:1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蒋硕

  近日,连云港市海州警方以“压发案、快破案、多挽损”为​重点,全力推进“苏安行动、港城战役、海宁会战”,相继破获了多个民生“小”案,并及时追赃挽损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顺手牵羊”偷手机,抓!

  5月20日下午,市民刘女士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送到新海派出所,以此感谢民警及时为其追回了被盗手机。

  5月3日7时许,新海派出所接到刘女士报警称,其将电动车放在自家店面门前,车篮内的手机被盗。民警立即调取附近视频监控,发现系一骑车路过的中年男子将手机偷走。

  为防止嫌疑人逃逸销赃,民警迅速追踪研判,发现嫌疑人进入某小区后便消失了。民警遂在小区内走访调查,很快确定了嫌疑人常某的身份,并于5月3日14时许将其抓获,追回了被盗手机。

  凌晨破门偷香烟,抓!

  5月10日7时许,板浦派出所接到警情:新民路某超市几十条香烟被盗。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侦查,通过视频研判,发现嫌疑人于当日凌晨3时许,采用破坏卷帘门的方式,钻进超市,将35条香烟装进三个塑料袋,后与门外一个望风的同伙逃离了现场。

  经不懈努力,民警在数十段监控画面中成功捕捉到了两嫌疑人较为清晰的面部照片,继而锁定了马某、胡某身份(均15岁),并于5月11日晚在马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讯问,马某对因无经济来源而盗窃香烟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将胡某的落脚处提供给了民警。随后,胡某也被缉拿归案。

  半夜不睡偷自行车,抓!

  5月9日9时许,浦东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民主中路的自行车被盗。“虽然自行车价值不高,但是作为日常交通工具很方便,偷东西的人太可恨了。”王女士气愤地说。

  民警迅速调取附近监控,查清嫌疑人作案路线后,很快确定了嫌疑人身份信息与活动轨迹。5月9日14时许,派出所民警会同巡特警便衣队员成功将嫌疑人郑某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起获了被盗自行车。

  经审查,郑某今年60岁,因夜里睡不着,在民主路附近闲转,发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无人看管,便心存侥幸地将车骑回家中,据为己有。

  盗窃施工围挡底座,抓!

  5月4日8时许,新东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放置在绿园路旁的施工围挡底座被盗。民警迅速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发现当日5时许,系一白衣老汉从围挡下方抽出3块底座,放在其电动车上带走。

  民警及时追踪,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身份——现年68岁的开发区田某,同时判断,田某可能会沿路偷下去。果然,田某行至绿园路和陇海东路时,又分别偷走了2块。

  5月6日上午,民警在田某住处将其成功抓获,现场搜出11块围挡底座。目前,田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拉车门盗窃,抓!

  5月14日10时许,市东派出所接到市民赵先生报警,称其5月13日18时将轿车停放在阳光园小区门口,忘记落锁便返回了家中,今早8时许发现放在扶手箱内价值5700元的现金和超市卡被盗。

  民警通过视频资料研判发现,5月14日凌晨1时许,两嫌疑人在案发现场逐一试拉轿车门,随后窜至火车站附近某宾馆入住。民警迅即赶到该宾馆,可惜扑了个空。原来,两嫌疑人恰在民警赶到前离开了海州区。

  5月16日,民警研判到,16岁嫌疑人祁某乘坐网约车前往灌南县孟兴庄,随即展开追踪,并在铜灌世纪家园小区将其抓获归案。

  祁某供认,因缺钱花,遂于5月14日凌晨和同伙张某(14岁)萌生了拉车门行窃的想法,起初只是试试看的,没想到真的“有收获”,但偷来钱已被挥霍一空了。

  目前,嫌疑人祁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海州公安仍将对违法犯罪分子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守护群众的幸福安宁。(文 周宗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