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徐州市云龙区法援运用“新法”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2022-01-28 19:16:5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小雨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正式实施。近日,徐州市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运用“新法”,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3月初,未成年人王某(化名)在与网友见面后,趁网友睡着之机将其手机偷走,并利用交谈过程中得知的开机密码和支付密码,从网友的支付宝账户转走500元,后将手机卖掉。案发后,王某的家人已代其向该网友退赔全部损失。

  鉴于王某系未成年人,且未委托律师,在接到云龙区检察院通知后,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郭胜为王某提供法律帮助。援助律师郭胜通过审阅卷宗、会见受援人,了解到王某实施盗窃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具有坦白、退赔、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情形,遂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对于王某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2021年底,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附六个月考察期。

  在会见过程中,郭胜还了解到,王某的父母在其四岁时就已离婚,父亲在监狱服刑,而母亲早已再婚,在别的城市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王某一直随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由于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无法担负管教职责,王某初中便了辍学,平时在酒吧、饭店等处打工。王某的特殊成长经历引起了援助律师的注意,第一时间与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汇报该情况,并在中心指导下主动多次联系王某母亲,明确告知其家庭教育的缺失对王某走上犯罪道路具有重大影响。经过援助律师的释法说理,王某母亲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家庭教育和监护上存在的问题,表示愿意将王某接到现在的家中共同生活,给予王某更多的关心与关爱。(文 周梦瑶)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