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近年来全省法院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并通报十起实质化审理典型案例。
据通报,近年来,由于减刑、假释相关法律政策整体从严趋紧,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2021年1月到2022年11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减刑、假释案件24636件,审结24410件,其中裁定减刑23799 件,包括变更减刑幅度825件,不予减刑369件,撤回建议5件;裁定假释230件,不予假释3件,撤销假释3件。
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在江苏省委政法委牵头指导下,江苏法院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省级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争议事项会商、沟通协作配合等九项工作机制,为构建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体系提供机制保障。
江苏法院为提高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出庭履职能力,增加庭审的对抗性,探索由监狱取得公职律师资格的民警出庭的工作方法。镇江中院审理全国首例监狱公职律师出席减刑庭审案,实现了执行机关代表与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对话,有力保障了庭审功能的实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江苏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瑞瑾介绍,在案件办理中,江苏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执行四项基本要求,凡是“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凡是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判文书一律依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凡是司法人员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从重追究责任。江苏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探索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方式改革,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不断加强法检执的沟通协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应有的贡献。(文/图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