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江苏省边城监狱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新时代全国一流的现代监狱”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监狱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全省监狱系统教育改造质量提升攻坚行动部署要求,擦亮个别教育“传家宝”,努力找准因人施教切入点,加强严格管理、启发引导、鼓励帮扶,多措并举促进罪犯校正新生航向、踏实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启发罪犯妥善化解家庭矛盾
“儿子,你要听妈妈话,好好学习,照顾好奶奶。我在监狱也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家挑起责任。”近日,边城监狱十四监区罪犯朱某拨打亲情电话回家,得知一度逃学、试图辍学打工的儿子已顺利考上高中,连声叮嘱儿子要好好学习。
“朱某家庭矛盾妥善化解,他自己的改造也走上正轨,我们都为他高兴,这几个月的努力没有白费。”朱某的分管民警董明龙回忆说,3月中旬,他组织朱某拨打亲情电话,朱某妻子一连串的责问直接把朱某呛蒙了。
“朱某不善言辞,发生家庭矛盾后,他与妻子多次沟通无效,便想请监区警官给他妻子打个电话,告诉妻子他的真实想法和目前服刑的实际情况。”据监区副教导员王歧峰介绍,朱某余刑还有近2年,他的儿子即将初中毕业,想出去打工,孩子奶奶又对上学这件事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他的妻子因这件事激发了很大的婆媳矛盾,随后又将矛盾转移到朱某身上,提出要离婚;朱某利用亲情电话和书信与妻子保持联系,但沟通效果不明显,导致心理负担较大,严重影响了平时的改造进程。
在监区民警的协调帮助下,朱某和妻子的矛盾妥善化解,孩子顺利考上高中,朱某妻子与婆婆重归于好,朱某改造情绪也稳定了下来。十四监区监区长崔军翻开个别谈话记录本介绍说,监区民警先后17次找朱某谈话教育,耐心了解朱某心结、帮助他解除顾虑、鼓励引导他积极改造,做出了很多努力。
法治教育解疑释惑促改造
在十监区,监狱公职律师、民警汪海峰再一次为罪犯谢某解答有关法律知识。最终,谢某认清了自身问题的原因:“谢谢汪警官,这下我彻底明白了,我心里一直以来的疑惑终于落下了,我认罪悔罪、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据十监区监区长陈廷珩介绍,谢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自入监以来就认为自己只是盗窃了几个电瓶,被判刑重了,不能安心投入到服刑改造中去。监区根据谢某的实际情况,为其向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了法律咨询。
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收到监区的申请后,及时安排了公职律师汪海峰为谢某提供法律咨询。汪海峰调取了谢某的判决书及服刑档案,详细查看了谢某的判决书以及谢某向监区递交的思想汇报材料,并就谢某犯罪情节中“多次盗窃”认定的问题,与挂钩十监区的吴律师进行了充分讨论。汪海峰与吴律师一致认为法院判决正确,谢某对“多次盗窃”的法律规定不理解。
汪海峰指导谢某反复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符合多次盗窃的标准,应构成盗窃罪。”
2021年以来,边城监狱在镇江市、句容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1名监狱公职律师+1名法援律师+2名值岗民警+N名专家律师团成员”的组织方式,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深化“一监区一律师”的工作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和帮教促改活动,促进罪犯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监狱法制办主任马晓驹介绍说,2022年以来,监狱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线上咨询、视频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讲座3场,为48名罪犯提供了法律咨询。(文 王云云 许明杰 陈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