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州兴化市司法局建立十二项举措,为基层司法所减负赋能,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
实质“减负”,提升效率。兴化市司法局落实上级精简文件要求,从严控制发文数量,控制纸质文件下发;精简会议频次,非必要不集中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到局开会,定期统计会议计划,统筹安排全局性会议;减少工作群组,合并科室下乡督查计划,减轻司法所迎检压力;纠正过度留痕,优化工作方法,减少报送材料的项目和数量,非必要不收取纸质材料。
给予动力,内生“赋能”。兴化市司法局多形式加强对司法所指导,确保上级指令精确落实,在司法行政系统末端有效开展;定期开展考核,精准、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标准,通报考核结果;强化教育培训,结合条线实际,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对司法所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背景培训,提高司法所完成新形势下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
“三所融合”,外部“赋能”。兴化市司法局强化共建,优势互补,探索“警法共治”发展模式,与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协作、“三所融合”、 构建“联享信息、业务交流、联调联治、应急处置”的合作机制。戴南司法所与辖区戴南分局融合试点,得到了兴化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
保障人力,专业“赋能”。兴化市司法局配齐配强政法专编,现有26名基层司法所负责人中有9名法学本科,大型司法所安丰配备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2019年以来新招录的28名政法专编充实一线,2021年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命5名司法所负责人1名副所长;借助“平安建设”考核,乡镇(街道)主动增配21名专职社工。
标准改造,体系“赋能”。兴化市司法局标准化建设县级矫正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组织和业务功能室(区),2个大型司法所均建成县级矫正分中心,全市拥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个,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完整,业务功能室63个,五站点服务区26个,夯实司法所基础建设根基。
多方对接,党委“赋能”。兴化市司法局领导挂钩对接乡镇(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司法所实际困难,厘清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司法所各自职责边界,在助力党委、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同时,保障司法所依职能合理合法发挥作用。2021年至今,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下,昌荣等6个司法所搬迁新址,改造公共法律服务大厅8个,保障职能有效发挥。(文 史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