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游子山村的乡村振兴检察联系点中,高淳区检察院的12名检察官与村民面对面座谈交流,倾听法律诉求。
这是该院《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工作意见》中的一项具体举措。近年来,该院紧扣区域“涉农”特点,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走出了一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检察路径。
为螃蟹产业出台法律攻略
螃蟹是高淳农业的“拳头”产品,四分之一的高淳人民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螃蟹养殖相关的工作。
在梳理全区涉水产产业链刑事案件的基础上,该院及时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水产产业链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强化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自行补充侦查等职能,重点打击强买强卖、坑农骗农等损害经营户利益的犯罪行为,护好蟹农“钱袋子”。《意见》还明确,要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法治宣传,重点关注“网店直销”“直播带货”等新兴销售渠道,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在广开螃蟹销路的同时做好售后服务。
“检察院通过出台机制促发展,通过司法办案暖民心,螃蟹经营户们都能感受到检察温度。”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邢青松说。
多角度普法关爱基层群众
针对80%的案件都发生在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该院制定了《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十项措施》,将办好每一件小案作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具体举措,特别提出在办理农村案件中一定要破除“坐堂办案”模式,实行“三见面三跟踪”,即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社区(村委、群众)必见面,对司法救助、检察建议、刑事和解3类案件必跟踪回访。
该院还以办理的电信诈骗、盗窃等案件为基础,自编自导自演5部方言普法微视频,迅速在高淳农村地区广为流传,得到农村群众拍手点赞。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高淳拥有“三山两水五分田”的黄金生态比例,境内拥有固城湖、石臼湖等重要水体,良好的生态环境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石臼湖地跨江苏、安徽两省,非法捕捞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大多数案值小,情节轻微,如何有效实现惩、防、治并举,是一个新课题。”该院在创新轻微损害生态环境案件“认罪认罚认赔”诉前督改办案模式,对于在公益诉讼诉前自愿缴纳公益损害修复金的被告人,不再另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同时持续跟踪督促行为人开展生态修复。
该院还与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规资分局等多家单位会签协议,通过大数据实时采集、动态跟踪破坏生态环境线索,与环石臼湖两省三地基层检察机关共建联盟,对线索实施信息共享和即时移送,对类案开展定期协商,对重大案件开展联动协作,逐渐形成“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跨区域保护模式。
“实施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必有‘检察蓝’的身影;生动具体的检察实践,必将扮靓乡村振兴新图景。”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席晨表示,高淳区检察院将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让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乡村生活。(文 黄凌昊 刘凯)